窑厂工人被打伤遭遗弃死亡 黑心窑主被判刑10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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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窑厂工人被打伤遭遗弃死亡 黑心窑主被判刑10年
2009年05月14日 14:5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黑心窑主把工人打成重伤后,因担心治疗费用高,遂将受害人遗弃。受害人被路人送往医院经过数月治疗无效后死亡。近日,这名黑心窑主被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刘永泉是四川省资阳市人。2008年2月,刘永泉到安徽阜阳市颍东区开办了一家窑厂,并从老家带来了肖绍军等工人。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同年9月15日4时许,刘永泉喊肖绍军起床干活,但肖绍军因睡前饮用白酒过量,一直昏睡不醒。刘永泉用手掌、竹片、拖鞋、滚筒等殴打肖绍军10多分钟,致使肖绍军臀部、背部等多处受伤,手脚不能活动。第二天,刘永泉看到肖绍军仍然不能干活,便让其他工人把肖绍军送往私人诊所治疗,因病情不见好转,又转到阜阳市肿瘤医院接受治疗。由于担心治病花费太高,刘永泉强行让肖绍军出院。同年9月21日,刘永泉怕肖绍军死在窑厂,自己不好跟肖家人交代,就派人将肖绍军带回成都,并把肖绍军遗弃在成都市开往肖绍军老家的客车上。后来,肖绍军被群众发现送往医院救治。同年10月,公安部门法医鉴定,肖绍军伤情属重伤。随后,刘永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逮捕。2009年1月9日,肖绍军因抢救无效死亡。尸检鉴定认为,肖绍军系受外力打击致颈椎骨折,导致四肢不全性瘫痪,继引发多器官功能性衰竭死亡。该案由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刘永泉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刘永泉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法院遂依法判处刘永泉有期徒刑10年。(程士华)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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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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