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叔叔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好好珍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被不起诉人王某说。
考虑到王某家境贫寒,从甘肃来长沙花费很大。日前,雨花区检察院通过网络聊天工具“QQ”视频,向家住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的王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5月27日上午9时26分,雨花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QQ”与正在金昌市金川区金凤里网吧上网的王某进行了视频连接。“我院对你作出不起诉,是基于你父母不远千里送子归案,基于你同学对你行为完全的谅解。希望你吸取深刻的教训。”据介绍,王某原系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2006级学生,2008年12月13日,他在网吧与同学发生争执,将同学打成轻伤,随后逃往武汉、广州等地躲藏。王的父母闻讯后非常震惊,他们想方设法找到王某,于今年3月31日陪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向被伤害的同学赔礼道歉,赔偿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王某随后被取保候审。
4月28日,此案被移送到雨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王的母亲20多天来一直在长沙守着王某,母子俩租住在一家小旅店,等候处理结果。据了解,王某父母都是下岗职工,家境十分贫寒,看到母子俩急于想回家,如果回去再来一次长沙花费很大,雨花区检察院检察官决定了通过“QQ”视频公开宣布不起诉,然后作好宣布笔录寄给当事人签字。(记者 彭玮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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