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夏)自治区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对治理公路“三乱”检查情况的通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治超站对超载车辆不消除违法行为等问题,对8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降级、限期调整、下岗自费培训、全区大会作检查、辞退处理等责任追究。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自治区交通厅、纠风办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区7个市的国道、省道、部分高速公路和县乡道路的收费站、治超站、交警队进行了暗访检查。检查发现,个别交警执法不规范,双向拦车、处理违法处罚行为不开具处罚通知书、随意降低处罚额度;查处违法行为时,随意扣留当事人证件;个别不具备执法资格主体人员参与交通执法活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些治超检查站没有做到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对超载车辆不消除违法行为,罚款即放行;个别流动治超站工作人员只罚款不开票;有的治超站治超不过磅,凭目测罚款,使用作废的处罚通知书,代被处罚当事人签字。
来源:宁夏网-新消息报 记者 李瑞红 实习生 王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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