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案"再起纠纷:黄静告原代理律师泄露隐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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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静案"再起纠纷:黄静告原代理律师泄露隐私
2009年07月16日 16:25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黄静500万元天价索赔案还未尘埃落定,目前再添一例。因认为自己的原代理律师崔某及其所在的北京市甲(化名)律师事务所,还有一直保管案件笔录的北京市乙(化名)律师事务所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黄静于日前将上述3方推上了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索赔百万。

  黄静在起诉中称,2006年3月她因华硕案被刑事拘留,随后她的母亲委托崔某在侦查阶段代理其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侦查阶段结束后,认为崔某业务水平不精的黄静母亲终止了委托代理协议。没想到,在2008年12月,黄静现任代理人与华硕公司代理律师参加凤凰卫视中文台《一虎一席谈》节目录制时,崔某竟然伙同他人前往录制现场,以黄静代理人的身份在节目中宣称掌握办案材料,并当场对黄静的现任代理人进行人身攻击。此后,崔某又多次伙同他人向媒体公开其在看守所与黄静的谈话笔录原件,通过媒体向公众散布、泄漏国家秘密及当事人隐私。然而,按照崔某自己的说法,上述谈话笔录原件自2006年以来一直封存于北京市乙律师事务所。

  黄静认为,不论崔某本人还是其所在的甲律师事务所以及保存笔录文件的乙律师事务所,竟纷纷不顾法律规定,公然在媒体大肆泄露她的隐私,导致舆论出现“黄静代理律师反戈”等不实报道,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有关错误报道还被华硕公司作为证据,使她在系列维权案的诉讼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精神受到巨大伤害。

  黄静称,其在华硕电脑维权事件广受公众关注,在充满艰辛的维权道路上更需要得到全社会具有正义感人们的帮助。三名被告作为专业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更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出于利益驱动因素,三被告公然在多家媒体大肆泄露她的隐私信息。因此误导舆论出现所谓“黄静代理律师反戈”,“揭穿黄静谎言看守所内外口供不符”之类的不实报道,相关内容报道被国内数百家媒体转载,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误导舆论,并且相关报道在她诉华硕电脑公司系列维权案件中被华硕电脑公司引用为证据,致使她在诉讼当中处于不利地位,为其带来严重后果,造成其精神受到巨大伤害永远难以愈合。

  黄静称,三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律,侵权后果严重,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删除所有涉案侵权内容;在凤凰卫视中文台公开道歉,并在《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燕赵都市报》、《京华时报》、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等媒体头版或首页上刊登经黄静认可内容的道歉声明,为她恢复名誉;向她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100万元;支付本案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取证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3万元。

  本案将于7月27日公开审理。

  作者: 萧萧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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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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