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40多年无依靠 被撞身亡留遗产忽多出5亲人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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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汉40多年无依靠 被撞身亡留遗产忽多出5亲人
2009年07月17日 15:17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李宏斌的大伯李国柱去世了,除了悲恸,这一家人还陷入了无尽的麻烦——40多年无依无靠,全仰仗李宏斌一家照顾的大伯,去世后突然“多了”很多亲人:4个同父异母兄弟妹妹、1个从未联系过的女儿。

  大伯的亲人们把李宏斌父子俩告上了法庭,索要李国柱意外死亡获得的26万元赔偿金。

  26万元赔偿款引发的官司

  39岁的李宏斌和父亲李小虎端坐在被告席上,表情严肃,一言不发。父子俩一直生活在郑州市惠济区,这还是第一次走进法院,坐上被告席。

  “老头(李小虎)气坏了,做了一辈子好事,年龄大了却被人告上了法庭。”昨天重审结束后,李宏斌对记者说,一切都因为刚刚去世不久的大伯——李国柱。坐在他们对面的4个原告,是李国民兄妹四人,他们与李国柱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妹妹。

  去年4月17日,李国柱发生意外,被一辆工程车撞伤后不治而亡。获悉噩耗,李宏斌一家悲痛不已。事后,李宏斌花费2万多元,将李国柱安葬。

  事发后,惠济区公安分局刑侦四中队民警出了现场,认定工程车方承担全部责任。经过协商,工程车所属的李西河村沉沙池建设工地拿出了26万元赔偿金。

  正是这26万元,为李宏斌一家带来了无尽的烦恼,这也是他们父子被告上法庭的原因。李国民兄妹说,作为李国柱的兄弟姐妹,他们是法定的继承人,李小虎父子属不当得利,应交出这笔钱。

  跟着婶母一家生活40多年

  李国柱去世后,警方为何找李宏斌来签字,这笔赔偿金又怎么会由李宏斌父子领呢?

  事情还得从40多年前说起。那时,贫困笼罩着中国农村的每个家庭,李国柱家也不例外。食不果腹的李国柱经常出去偷东西,一次失手被抓,被判了两年有期徒刑。为此,李国柱的妻子与他办理了离婚手续,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去。李宏斌的奶奶好心,经常拿些东西给李国柱吃。李国柱管她叫婶。

  1965年,李国柱因为偷挖别人家的红薯,被发现后让吊起来打了个半死。看着仅剩一口气的李国柱无人管无人问,李宏斌的奶奶动了恻隐之心,熬汤买药,救活了李国柱。

  李小虎回忆,从此,李国柱哪儿也不去了,就跟着他们一家生活。李国柱还写了个“契约遗赠书”,表明今后过继到婶婶膝下,自此脱离原来的家庭。从此,李宏斌家里多了个大伯。

  警方通知李宏斌签字,依据的并非是“契约遗赠书”,他们认为,李宏斌是李国柱的实际抚养人。

  1991年,已经长大成人的李宏斌与父亲分家,李国柱表示要跟着李宏斌生活。李宏斌没说啥,一口答应。1994年,当着李西河村会计的面,李国柱与李宏斌签订了“关于李宏斌赡养李国柱协议书”。

  四兄妹一审分走18.8万

  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李小虎父子非常生气,李国柱跟他们生活40多年没人管没人问。如今,亲戚都冒出来了。

  李宏斌咨询律师后提出,1994年,他与李国柱所签订的是“遗赠抚养协议”,从法律角度讲,他赡养李国柱,李国柱的遗产他继承,其他任何人都无权要求继承。

  实际上,李国柱也早就是他们家庭的一分子,李宏斌说,他这几年做生意赚了不少钱,这26万元在他看来根本不算啥,但“就是气不过”。

  他说,每年换季,他都会带着一家人,包括李国柱一起去买衣服,也时不时给老人几百、上千元零花。每年老人过生日,他都会上饭店摆一桌,但“李国民他们都做了什么,住在一个村,老人生病来看过一回没有”?

  去年8月,惠济区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认为李宏斌是实际抚养人,判决他分得72000元(加上丧葬费25000元),李国民等同父异母的四兄妹各分得47000元。

  二审又来个女儿要分一杯羹

  “5人平分这笔钱,明显不公平。”一审判决下达后,李宏斌父子提起上诉。令人意外的是,二审中,一个叫王绣敏的中年女子半路杀出,称她是李国柱的女儿,几十年前跟随离婚的母亲一起生活,她才是亲生父亲的合法继承人。

  王绣敏同意与李宏斌平分这笔遗产,她认可,这些年来确实是李宏斌父子在赡养李国柱。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父母、子女和配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李国民兄妹4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支持了王绣敏的请求,将案件发回惠济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昨日,在惠济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中,李国民急了。他当庭提出了一个“雷人”的观点,说“王绣敏是私生女”。这么多年来,她从未与李国柱来往,就连李国柱的丧事,她也不知道,更未参加。

  坐在旁听席上的李国柱的前妻,70多岁的老太太当即站起大骂起来(后被法警“请”出法庭)。她说,当年离婚时,郊区(惠济区)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上面写得很清楚,“婚生女”王绣敏随其生活。

  对于王绣敏的说法,李宏斌不认同,他说,根据“遗赠抚养协议”,李国柱其实早已剥夺了其他人的继承权。但他同意将赔偿金适当分给王绣敏点,因为王绣敏是李国柱的亲生女儿。

  吃低保怎会是李宏斌赡养

  昨日的法庭调查中,李国民突然抛出撒手锏,称自2005年之后,李国柱就办理了低保,是国家扶养的。同时,村委会也证明李国柱在2005年之前有劳动能力,从事扫垃圾的工作,每月还有200元工资。

  他说,李宏斌的帮助,只是辅助性的。其父子两人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资格。同时,他还提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人身权利及基于人身关系发生的财产权利义务,不能作为遗产。26万元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安慰金,而他们兄妹四人,才是死者的亲属。

  李国民的说法,遭到了李宏斌的代理律师毛明星的驳斥。他说,2005年,李国柱的低保待遇还是李宏斌出面办的,为的是“老人手里有点活钱”。根据国家规定,政府扶养可以采用分散扶养的方式,政府出很少的钱,让有爱心的家庭扶养。李国柱正属于此种,在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3方还签订了协议。

  每月150元,也只是减轻抚养人的负担而已,况且,低保金也仅仅享受了2年多,从2006年开始,至2008年事发。

  法庭未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河南商报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崔娟娟 揭培绿)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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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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