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考招生诈骗案宣判 北京25所民办高校被通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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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高考招生诈骗案宣判 北京25所民办高校被通报
2009年07月20日 10:15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时逢高考录取时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公司招生诈骗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张泽柱、孙靖国等13名罪犯因从事高考招生诈骗行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报2008年11月17日11版报道《高招诈骗为何轻易得逞》)。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长春人孙靖国伙同张泽柱、刘焕杰等人谎称能通过在教育部、吉林省招办的熟人,以点招、扩招等方式,将高考低分或认为录取学校不理想的学生办入北京、大连、长春等地高校,学校不同需缴纳不等费用,并承诺缴费时签订协议,办不成全额退款。经警方核实,涉案金额高达3600多万元。

  2009年高校录取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吉林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姚革军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防止各种类型的招生诈骗犯罪。

  本报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董洪亮)近日,北京市教委通报批评招生宣传违规的25所民办高校,这些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未按照备案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地宣传招生政策、学校资质、办学性质和办学条件,个别学校甚至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问题。

  北京吉利大学违规以本科学历教育的名义进行招生,其中由学校自主设立的70余种非学历教育专业在招生简章中注明为本科或专科学历性质,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北京兴华大学、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北京中山学院、东方文化艺术学院、北京人文大学、北京黄埔大学等教育机构,回避学校的“非学历”性质,在专业介绍中没有明确区分自考助学专业和本校自设的其他非学历专业,对于本校自设的非学历专业也以“本、专科”的名义进行笼统宣传。

  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北京明园大学、北京自修大学、中国书画函授大学、北京影视研修学院、北京生物研修学院、北京外事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未在审批部门进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擅自进行招生活动,且宣传内容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问题。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市教委将继续对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检查,对未经备案擅自招生以及虚假宣传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记者孔祥武)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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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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