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洞头歌舞厅和政府机关同处一楼 称聚集人气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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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洞头歌舞厅和政府机关同处一楼 称聚集人气
2009年07月23日 11:27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幢大楼里,既有穿着制服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办公,又有打扮时髦的娱乐会所的帅哥靓女进出,这幢大楼究竟是什么楼?

  昨天,温州网论坛网友jakkiechan发了一则《洞头公务员一楼办公,二楼进歌舞娱乐会所》的帖子。Jakkiechan在帖子里称,7月17日,洞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出公示,洞头新城商厦二楼将开3000多平方米的梵华人生娱乐会所,经营范围是歌舞娱乐。

  据该网友介绍,新城商厦一楼是洞头县的行政审批中心,四楼是药监局,五楼是洞头残疾人联合会,六楼是状元南片围垦指挥部,边上是洞头新的国税大楼,右边是职业技术学校。但是国务院公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不得开在学校、医院、机关、住宅区周围。娱乐场所离学校、医院、机关、住宅区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50米。

  昨天,记者到洞头,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人气不旺,想改办成娱乐场所

  洞头新城商厦一共6层。在一楼外墙上,记者看到了网友所说的这则“娱乐场所设立行政许可听证公告”,落款为洞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公告上说,洞头县梵华人生娱乐会所一共3150平方米,在二楼经营,经营的范围为歌舞娱乐。洞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拟就该事项举行听证会,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7月23日前)向该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

  另外,记者发现,大楼的4楼确实是洞头县药监局,5楼是洞头县残疾人联合会。

  “我也看到了帖子,但不存在机关办歌舞厅。”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李毅说,“新城商厦是由新城区开发总公司开发的,属于国有资产,原本新城商厦1到3楼是要搞商场的,但这一带人气不旺,县里的意思是二三楼搞娱乐场所,之后便公开招租。后来才得知,有规定说,办娱乐场所要与一些部门有一定的距离。现在也只是在公告阶段,具体能不能办下来也说不准。”

  至于洞头县药监局和残疾人联合会,李毅告诉记者,两家单位是1年前和新城开发总公司签定了产权转让的意向协议,交了定金之后,在今年四五月开始办公。而帖子上说的行政审批中心并不在新城商厦一楼,而是在别处。

  洞头文广局:各有各的通道

  昨天,记者查阅了第458号国务院令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正如网友所说,娱乐场所不得开在学校、医院、机关、住宅区周围。娱乐场所离学校、医院、机关、住宅区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50米。

  那么为何洞头新城商厦内可以如此行事?

  洞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新城商厦1至3层是搞商贸的,4到6层为写字楼,各自有各自的通道。

  今年4月,梵华人生娱乐会所向该局提出审批申请时,因为当时房子还没有经过验收,他们也觉得不妥,便将申请退了回去。6月5日,娱乐会所又提出申请,他们便进行了审查,并依照程序进行听证公告。

  为了提升洞头城市旅游品质?

  既然看出不妥,为何会有后来的“依照程序”进行听证公告?

  通过多方了解,记者得知,3月24日,洞头县政府曾召开过一次专题会议。会议认为,新城商厦高档KTV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新城繁荣,有利于提升洞头城市旅游品质,对推动洞头省级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会上要求,洞头县文化、消防、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快审批速度。其中文化部门要根据相关程序,准予许可。

  因此,包括洞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相关单位目前也正在积极配合当中。

  洞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人在记者对此的追问下,显得有些无奈,“县里是为了促进新城繁荣,聚集人气,也是为洞头发展考虑。我们也挺为难。目前,该娱乐场所的项目还在听证公告阶段,接下来会怎样,还得看看再说。”

  本报对此将继续关注。(本报驻温州记者 孙燕)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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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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