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铁皮房漏电电死邻居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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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莞一铁皮房漏电电死邻居
2009年07月23日 1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东莞7月23日电 (李映民 王创辉 ) 发生于广东东莞的一宗铁皮房漏电电死邻居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记者今天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铁皮房房东、使用铁皮房做加工厂的老板都要承担责任。

  去年二月十四日晚上,东莞市清溪镇曾某建的铁皮房里,有一日光管的镇流器漏电了,电流溜上了挂着灯管的角铁,然后又爬到了铁皮房上。铁皮房子紧贴着一根水管。这些电流又传递到了水管,直到漏出的电流跳到了一出租屋内的王某贵身上,致其死亡。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铁皮房房东,使用铁皮房做加工厂的老板都要承担责任。

  事发当晚,王某贵正在浴室洗澡。突然,浴室外的人听到王某贵发出一声惨叫,“救命!”浴室外的人闻声破门而入,发现王某贵已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电力部门的人在检查时发现,隔壁一个加工厂的镇流器漏电就是这次事故的元凶。

  那么谁该为此承担责任呢?这个铁皮房是曾某的,没有任何手续,是违章建筑。曾某后来把房屋和土地转让给了朱某,但土地使用证还没过户。而租赁房子开加工厂的又是李某。这样一来,三人就相互推诿起来,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于是,王某贵的家属把三人都告上了法庭。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情形属于法律上所说的“多因一果”的侵权行为。

  由于李某对其用电设备疏于检修是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曾某和朱某,虽然违章搭建铁皮房和疏于管理本身并不会直接或者必然导致王某被电,但在事实上对王某被电这一损害结果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三者的过失行为间接地、偶然地结合在一起,导致王某被电击死亡。法院据此判决李某承担六成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九万多元,曾某和朱某承担四成的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六万多元。

  法官为此提醒: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早清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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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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