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8月5日电 (索有为 段勇 黄义涛)广东省高级法院5日透露,该省大埔县法院日前审结一宗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三名被告因两车轻碰就动手打人而换来一年半牢狱之灾。
据悉,去年9月,杨某、丘某聪、刘某训听朋友何某贤说其驾驶的摩托车与吴某明驾驶的小汽车在大埔县城某超市门口发生刮碰,仨人即刻赶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杨某、丘某聪、刘某训等人看见何某贤的摩托车被对方的小车刮破,何某贤与对方正吵得面红耳赤,他们也一齐参与争吵。约5分钟后交警前来处理事故,双方才停止争吵。交警勘察完现场,要求双方明天到交警队接受处理。
何某贤在交警离开后提出受伤了要到医院检查身体,要求吴某明先付一些费用,吴某明认为应该由交警处理,于是何某贤与吴某明再次发生争吵,互相推搡,在场的杨某、丘某聪、刘某训等人一涌而上围住吴某明,丘某聪反剪吴某明的双手、刘某训按住头部、何某贤抓住头发,把吴某明往超市门口的铁凳子上碰撞,同伙中有人捡起砖块朝吴某明的头部敲打。约3分钟后,杨某等人见吴某明蹲在地上,头部出血,无还手之力才罢手。
杨某等人离开现场约1小时后,觉得还不解气的杨某说:“吴某明驾车撞了人还那么凶,我们把他的‘本色酒吧’砸掉吧(该酒吧实际上是陈某杰经营的)。”丘某聪等人当即表示同意,随即赶到“本色洒吧”,用摩托车锁、空心水管等作案工具将音响、等设备砸烂。
经大埔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某明已构成轻伤。经价格部门鉴定:“本色酒吧”被砸坏的音响等设备价值30630余元。2008年9月,杨某、丘某聪、刘某训被公安机关分别抓捕归案。
大埔法院表示,由于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对被害人作了经济赔偿,给予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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