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少妇孙某因与老公闹矛盾,竟与一名男青年同居,还信誓旦旦要嫁给对方。她谎称自己认识开发商可以拿到优惠价格,将“男友”和朋友的几十万购房款骗到手挥霍一空。近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决孙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赃款24.24万元,发还被害人。
热恋女友原是已婚少妇
2006年8月,已是有夫之妇的孙某因与老公闹矛盾,来到酒吧排遣心情,不想竟遇到了日后的“男朋友”小张,两人情投意合,不久,以“谈恋爱”的名义同居到一起,后来,孙某甚至对小张谈婚论嫁。其实从小张与孙某认识开始,直到孙某锒铛入狱,孙某与老公一直都没有离婚。
2007年10月,小张对孙某提到要买房子作为两人的婚房,孙某突然灵机一动,她想到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向小张的母亲杨阿姨要些钱,便说自己认识灵秀山庄的开发商,可以6500元每平方米的优惠价格购买,小张家只要先付定金3万元,余下的房款由她的父母来出作为婚嫁。
其实,早在小张与孙某刚开始“谈恋爱”起,孙某就以在外面做工程需要资金的名义向杨阿姨借钱,借的金额累计下来还真不小,竟达30多万元。杨阿姨认为孙某与儿子是男女朋友关系,因此竟一直没有要求孙某归还。只是在2007年6月孙、张二人闹别扭的时候,小张曾经要求孙某写过一份35万元的借条。
为圆谎找假证贩开发票
小张提到要购置婚房,着实给了孙某一个“惊喜”,谎称认识灵秀山庄的开发商的时候,孙某自己也很心虚。然而,不仅小张信了,杨阿姨也信了,觉得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很能干,有路子。后来,杨阿姨就通过小张分两次付给孙某“购房定金”3万元,让孙某抓紧订房。
孙某为了增加杨阿姨对她的信任,特地一人跑到劳动东路边的一家文具用品店买了一本收据,自己在收据上写上“收取叁万元购房定金”字样,将这张收据让小张转交给了杨阿姨。拿到3万元后,孙某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么容易这钱就到手了,但是很快,她也有点佩服自己“忽悠”的能力了,于是乎,孙某将这些钱挥霍一空。
过了一段时间,杨阿姨不放心,就让小张来催问孙某房子买得如何了。孙某一听慌了,谎称房子已经买好了,余款由自己的父亲付清了,房子钥匙在父亲那里,要等两人结婚前再把钥匙交给她们。但杨阿姨想既然房子已经买好了,总得看见购房发票才能定心啊。2008年3月,杨阿姨提出的这个想法搞得孙某有点招架不住了,孙某独自一人来到了劳动路桐泾路路口的一个工地围墙上找了一张办假证的“牛皮癣”,孙某将假发票让小张交给杨阿姨的时候,感觉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20多万元房款打了“水漂”
2008年3月20日,小张的好朋友小魏听说孙某能够以优惠的价格买到灵秀山庄的房子,也想购房的他赶紧询问孙某房子的详细情况,孙某心中窃喜,又上钩了一条“大鱼”啊。
孙某对小魏说,房子当然有,但要先付定金3万元,购房心切的小魏当天下午就赶紧将3万元交给了孙某。这次孙某已经比较专业,她拿出上次买的空白收据,在吴中西路上又找了一个办证点,让对方刻了一枚灵秀山庄的售楼章,在收据上再次大笔一挥并加盖了假的售楼章后,第二天将收据交给了小魏。小魏一看还有正式收据,分了八次把购房的首付款25.5万元交给了孙某。
2008年8、9月份,小张和小魏通过核对,总算发现所卖的房子原来是“空中楼阁”,赶紧来到公安机关报了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周雷 薛马义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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