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杀医生自称正常人:说我有病是在侮辱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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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人杀医生自称正常人:说我有病是在侮辱我
2009年09月03日 06:1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涉嫌故意杀人,检方称其涉案时属完全刑事责任人;受害者家属提出105万民事赔偿

  “我是正常人,他们说我有病是在侮辱我!”27岁的卜某昨日在二中院法庭上向法官说。因不满被送入医院进行精神病治疗,卜某将曾是自己主治医生的杨大夫杀死。

  检方称,虽然法医鉴定结果为卜某属精神疾病中轻微的,但其杀人时意识清醒,应当属完全刑事责任人,故指控其涉嫌故意杀人。

  受害者身中11刀

  检方指控称,今天3月10日14时许,卜某进入安佳医院,将曾是其主治医生的杨某杀死。法医鉴定,杨大夫身中11刀,失血休克而亡,卜某涉嫌故意杀人。

  昨日,卜某的父亲一直守候在法庭门口,神情漠然。他说,儿子一直有毛病,甚至还跳过井。卜某母亲未前来,但其在证言中也提到,卜某经常打父亲,还曾将刀架在姥姥脖子上,有时半夜跑到房顶上喊叫。“他怀疑我们都要害他,他和我关系不好。”卜某的母亲还证实,他们家有精神病家族史,卜某一个哥哥也有精神疾病。

  被告否认自己有病

  在法庭上,卜某表情淡然,他承认杀人的事实。“我没病,他们硬给我吃药,对我的痛苦熟视无睹,我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卜某称,自己出院后,睡不着的时候就想杀人,想把安佳医院的院长和杨大夫都杀了。

  “你们该哭啊,该求法官判我死刑。”庭审中,卜某对着提出105万余元民事赔偿的、受害者杨大夫的妻子大吼,被法官制止。

  当卜某的辩护人提出,卜某是精神病人,希望法院考虑时,卜某立即表示:“我是正常人,他们说我有病是在侮辱我!”

  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法医鉴定结果为卜某是偏执型人格障碍,属精神疾病中轻微的。但其杀人时有预谋,意识清醒,且杀人后自首,并有悔罪表现,应当属完全刑事责任人。

  法庭并未当庭判决。

  - 案情回放

  自称作案前打太极拳

  今年3月10日14时许,卜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两把刀、两个口罩、两瓶催泪喷雾剂,独自进入安佳医院。因担心一把刀容易折,卜某买了两把刀。

  卜某说,平日里,住院部的门是锁着的,且有人看守。卜某趁着有病人和家属进入的空隙,也混进了住院部。

  卜某来到一层心理诊疗室杨大夫的办公室门口,看见有病人在办公室,便在门口等待。他当时很紧张,为了让自己平静,他在办公室门口打了一套太极拳。直到剩杨大夫独自一人时,他才走了进去。

  卜某交待,一进屋他用喷雾剂喷杨大夫。杨大夫在眼睛受刺激睁不开的情况下,扑向卜某。卜某立即冲了上去,对着杨大夫的胸部、腿部一阵乱扎。此后,他扔下凶器,又在办公室洗了手,照了照镜子,“平静地走出了办公室”。

  卜某离开医院以后,向他的大爷讲述了杀人经过,后在大爷的陪同下,卜某向警方自首。

  - 专家说法

  精神病人负刑责需法医鉴定

  著名刑辩律师许兰亭表示,按照我国的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如果在病情严重时杀人,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精神病人是间歇性地犯病,杀人时处于发病期,此时其承担刑责,但可以获得从轻处罚。如果其犯罪时意识完全清醒,就应当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如何确定精神病人犯罪时的状况,则必须通过法医鉴定。 (记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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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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