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昆明机场杀人案开审 受害者索赔71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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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在昆明机场杀人案开审 受害者索赔71万元
2009年09月03日 11:31 来源:云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案件发生后,躺在病床上的李花得知王文艳不幸身亡后悲痛万分。(本报资料图片) 实习生 王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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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9日晚,刘勇在昆明机场连捅4人,致使1人不幸身亡,3人受伤。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刘勇提出指控。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死者王文艳的家属以及其他3名伤者共向刘勇索赔71万元,其中,王文艳的家属向刘勇索赔36万元,另外3名伤者李花、倪伟、郭国平向他索赔35万元。

  乘客斗殴致1死3伤

  今年2月9日晚上,临沧女乘客王文艳在前来送机亲友李花、倪伟、郭国平的陪同下准备乘飞机至临沧,到昆明机场时已经误机了,他们在昆明机场候机楼2楼国内出发大厅31~50值机柜台与祥鹏航空公司售票柜台内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当晚10点15分,刘勇(男,四川籍贯)与四川老乡苗松林到祥鹏航空公司柜台购买返回重庆的机票。王文艳等人要求工作人员先帮她改签机票,刘勇则要求先办理购票事宜,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推搡并打斗。

  刘勇被王文艳的朋友打倒后,从挎包中拿出一把跳刀刺伤王文艳及其3个朋友。民警发现异常后赶到现场制服了刘勇。打斗中,40岁的王文艳被刺中4刀后不治身亡;37岁的郭国平被刺中11刀,其伤情经鉴定为重伤并构成7级伤残;25岁的倪伟被刺中两刀,经鉴定为重伤并构成8级伤残;26岁的李花被刺中1刀,经鉴定为轻伤。经查,当事双方当晚都曾饮酒。

  昨日庭审时,刘勇辩称,当时他并非从自己的包内拿出跳刀,而是在双方争执过程中因为拉扯跳刀掉在地上,自己捡起刀来进行自卫的。对于被害人提出71万元赔偿请求,刘勇在庭上表示,自己没有任何资产,事发前他仅有一张存折,内有1万多元。民事原告还要求苗松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认为虽然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他在笔录中的供述,其也在冲突中和一名男子拉扯,并用拳头打了对方几下。所以可以认定他也参与了对被害人的攻击,应该作为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死者家属望判处刘勇死刑

  “我们希望法庭判处刘勇死刑,立即执行。”王文艳的丈夫罗开华含泪表示。

  王文艳的家属以及辩护律师都认为,刘勇“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检方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对刘勇提起公诉,这一观点也得到另外3名被害人的认同。(记者 姜旻)(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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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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