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10月17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员 陈一娟)仅因游戏琐事便纠集多人闹事,砸毁店家41台游戏机,浙江丽水青年蓝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对蓝某等四名80后青年用刀砍砸游戏机店案作出一审宣判,蓝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伙三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09年2月7日晚,23岁的丽水青年蓝某在一游戏机店内玩“老虎机”输钱后猛拍游戏机,与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由于觉得气不过,次日凌晨一时许,蓝某召集多人到游戏机店内用砍刀、木棍等工具砸毁店内16台总价值2万多元的游戏机。事后,蓝某激愤难平,于2009年3月26日晚再次纠集多人到游戏机店内,将25台总价值5万多元的游戏砸毁。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公然藐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结伙在公共场所分别用刀、斧等工具任意损毁他人正在经营使用的财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由于四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就附带民事部分已与被害方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其中被告人周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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