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因投机倒把罪被判9年 近6千斤沉香被没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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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男子因投机倒把罪被判9年 近6千斤沉香被没收
2009年11月12日 13: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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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拿回无罪判决书的路上,汪庆把车开得很慢,“总共两公里的路,走了起码两个小时。”他不时把车停在路边,掏出判决书再看一遍,看着看着就泪如泉涌。为了这个判决,他在1988年出狱后已经申诉了10年

  本刊记者/韩永

  投机倒把罪:生于1979,死于2009。基于这一罪名在适用范围上的模糊不清,与其说它是一个法律术语,还不如说它是一个政治工具。

  1981年4月19日,在广东省电白县工商局,前去讨说法的该县农民汪庆被抓。

  他当天带着妻子到县里做产检,顺便去县工商局问问:自己前段时间被冻结的一笔资金,何时能解冻?

  汪庆的妻子等在回去的车站外,却再也没有等见丈夫回来。

  此时的汪庆,已被警方拘留。1年零3个月后,他被电白县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罪名有3个,其中最重的被判了9年,罪名是“投机倒把”。

  这一罪名,在1982年改变了3万多人的命运。

  同时被改变的,还有中国发展的轨迹。

  神奇的“二道贩子”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中国,徜徉在改革与开放的宽松氛围里。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滋润的广大农村,正在释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电白县观珠镇农民汪庆,从时代的变迁中嗅到了商机。他把当地盛产的沉香从农民处收集过来,卖到国营的药材厂或医疗站,从中赚取差价。由于他讲信用、大方,脑袋又比较活络,逐渐打开了销路,销售额节节攀升,一时远近闻名。不仅农民求着汪庆,政府也找上门来。他说,在最多的时候,自己做过9个公社的推销员。

  在经过近30年的禁锢后,中国人的求富欲望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集中爆发,一个典型的表现就是推销员遍布全国各地。在私营经济的发源地浙江温州,个体企业已经超过10万户,奔走于各地的推销员高达30万名。

  当时,这些人不仅寻求成为国营企业的供货商,也寻找国营企业外的其他目标。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国家允许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企业自销部分产品,其价格由市场决定。

  由于长期被压抑的消费需求集中释放,流通不畅又造成供给不足,当时的市场价格要远远高出计划价格。其中的价格差被一些精明的生意人发现,流通领域一时热闹非凡。据统计,当时全国有各种公司30多万家,其中有三分之二是在流通领域混饭吃。用温州“八大王”之一胡金林的话说,这些人就是“二道贩子”。

  汪庆与公社的合作方式,是公社出一笔钱,用来收购沉香,待沉香卖出后,原来的那笔钱,再加上双方约定的利润,一并还给公社。“被冻结的那笔生意,当时公社出2.5万元,生意做完后,我要给公社3.5万元。”销售的货款不直接给汪庆,而是先给公社,再由公社转手。

  汪庆的生意越做越大,在带给公社可观回报的同时,自己也收入颇丰。“最多的时候,我手里的流动资金有20多万元。每一年的收入都在两万元以上。”

  当时,一个处级干部的工资,一个月才上百元左右。

  有钱后,他跑到广州,买了辆进口摩托车,从广州一直骑到300多公里外的家里;他还花了900多块钱,买了台上海产的“金星”牌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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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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