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本市(上海)妇女张玲嗜赌负债,便伪造房产证将自己妹妹的房子弄到手,随后让身为大学生的儿子出面担保,进行虚假抵押借款,害得儿子错过就业机会,并险些在人生履历上留下污点。
打起妹妹房子主意
张玲是个遗腹子,出生后即被别人收养,养父母在收养张玲后又生育一个亲生女儿张莲。成年后的张玲与养父母的关系并不亲密,与前夫也因感情不和而离了婚,儿子由前夫抚养。离婚后的张玲因为无所事事而沾染了赌博恶习,负债累累。
为偿还巨额债务,张玲打起了妹妹张莲的主意。她知道张莲在本市博山东路有一套住房,于是伪造了一张假的张莲的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以产证遗失需要补证为由,骗领了博山东路房屋产权证。随后,张玲找到民间放贷人杨红,将该房作抵押,向杨红借款。
耽误儿子就业机会
由于自己的信用太差,张玲找到正在读大三的儿子小强,苦苦哀求小强出面替她借款,儿子迫于亲情只能勉强答应。由此,张玲凭借博山东路房屋房产证、委托书、公证书,以其子小强受张莲委托办理房产抵押借款 的名义,先后从杨红处骗款60万元。钱一到手,张玲立即花用殆尽。
案发后,由于出面向杨红借钱的人是小强,借条也是他所写,因此司法机关多次传唤小强进行讯问,致使小强错过了很好的就业机会。(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梁奋远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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