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误砸法院执行车 损害公私财物被治安拘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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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支书误砸法院执行车 损害公私财物被治安拘留
2009年11月27日 09:40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月24日下午,大兴法院在榆垡镇西押提村执行一起离婚案判决时,当事人叫来村民围堵法院车辆。不明情况的该村村支书谢学明误将法院一辆车砸坏,因损坏公私财物被治安拘留7天。 该村村民陈佳是离婚案的当事人。今年4月,她到法院起诉,要求和丈夫赵某离婚。7月8日,大兴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由陈佳抚养,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法院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台组装电脑和一台落地扇判给了赵某。

  陈佳对此判决不满,认为电脑是婚前财产,不应判给对方,便在今年9月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此时已过了案件的上诉期,上诉无法受理,她就提起申诉要求再审。10月20日,市一中院驳回了其再审请求,称大兴法院的判决已生效,且陈佳未提出新的证据。

  11月24日下午,大兴法院执行人员通知陈佳要去执行涉案的电脑和落地扇。陈佳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执行人员便开着金杯车赶到西押提村。不料陈佳父亲很激动,上前阻止搬东西,陈佳也上前帮父亲。执行人员于是将父女俩带上车,准备将其带回法院。陈佳的家人迅速打电话给村支书谢学明,称陈佳前夫从河北带人来搬东西。谢学明带人抄近路在村南的大河堤上堵住了金杯车。谢学明随后砸碎车玻璃,将车门打开。当得知是法院在执行公务后,谢学明表示是误会,并劝阻了同样因不知情而情绪激动的村民。

  随后,接到报警的警察赶到现场,将谢学明带走。

  大兴法院介绍,法院当天没开警车前去执行,是因为当事人在电话里很配合,加上是这样一个很小的案子。法院称,执行遭村民围堵完全是误会。村支书谢学明在警方做笔录时也称,他当时并不知道是法院的执法车,而以为是男方赵某来抢东西。砸坏车后发现是法院执行人员,谢学明立即劝离了村民。正因为是误会,谢学明的行为既不是暴力抗法,也不是妨碍公务,他因损坏公私财物,被警方治安拘留。 (王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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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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