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被弃 六岁男童诉求母亲抚养自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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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离婚孩子被弃 六岁男童诉求母亲抚养自己
2009年12月17日 10:18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父母离婚后,6岁男童小雨(化名)被弃于叔叔家。小雨起诉请求母亲抚养自己。记者昨天获悉,经法官相劝,小雨的母亲同意将他领回。

  7年前,赵女士和王先生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一年后,小雨出生。2006年,赵女士和王先生开始分居。去年,王先生因盗窃罪入狱。赵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顺义法院支持赵女士的诉讼请求,因王先生还在服刑,法院判决小雨归赵女士抚养。然而,赵女士将孩子寄养在小雨的叔叔家里,拒绝领回。小雨的叔叔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赵女士,要求承担抚养义务。承办法官了解到,赵女士之所以不养孩子是怕将来影响自己再婚。经劝说,赵女士最终同意领回孩子。(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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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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