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方新报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六犋牛村王某某的宅院中饲养的3条恶狗咬死4岁男童小伟一事进行了连续报道。消息刊发后,引起广大读者的高度关注,读者、网友纷纷谴责王某某。
12月22日,小伟的父亲来到北方新报对记者说:“12月20日,王某某的妻子与我们见面后同意给我们支付30万元作为民事赔偿金,并于12月21日将赔偿金交付到了我的手中。”
记者看到双方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上写道:11月26日,甲方(王某某的妻子康某某,以下简称甲方)在六犋牛村饲养的三条狗由于管理不善将乙方(小伟父亲,以下简称乙方)的儿子咬伤致死,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赔偿协议,甲方赔偿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抢救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万元……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北方新报 记者 陈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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