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冒充检察长 一个电话骗走女子1100余万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犯罪团伙冒充检察长 一个电话骗走女子1100余万元
2010年03月09日 16: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9日电 近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张某某等五人冒充检察长,通过电话以被害人银行账户信息被盗用,协助破案为名,诱使被害人将所有存款转至其中国银行账户上进行诈骗的案件。由于管辖权的问题,目前该案已移交重庆警方。

  据悉,2009年10月23日,2009年10月22日下午,被害人张华(女,化名)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的家中接到一语音电话告知其家中电话欠费2600余元。后又接到一名自称是怀柔检察院“廖检察长”的男子的电话称其账户涉嫌经济犯罪,要她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将20万元人民币转入其中国银行的账户里说要检测帐户,并让她告知其银行的用户名和密码。第二天,那名自称“廖检察长”的男子告知张华她的中国银行的账户是安全的,为了资金安全和方便检察机关工作,“廖检察长”要她将家中其他银行账户里的钱全部转移到中国银行的帐户上去,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多次打电话问询其中国银行账户的动态密码,张华一一告知。事后经核实,从2009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张某某存在该中国银行里的1100余万元人民币被人分50次从网上银行取走汇入其他的银行账户。

  经讯问,上述嫌疑人均供称受雇于台湾某诈骗团伙,他们分为三组,第一组人专门从事网上转帐工作,操作的步骤是:通过电脑上网,登录××银行网站,通过网上银行功能进行操作,他们利用在大陆银行开立的不同帐户,从这些的户头上往别的户头上转钱,为了增加隐蔽性,他们并不直接将钱转入台湾,而是先将骗来的钱分别转入在大陆开立的几个银行帐户上,然后再转到台湾的帐户上,具体往每张转钱的数额都是临时决定的,每张卡都不一样,一人负责往几个账号上转钱,最多的时候有20万人民币,有时候只有几千元,一般都是几万元。第二组人专门到大陆开银行帐户,第三组人专门到大陆取钱,他们先后在福州、建瓯、三明、温州、金华、台州、黄岩、苏州、无锡、江阴、靖江、张家港和椒江等地进行电话诈骗。

  经审查,将从张某某等人处起获的银行卡户名信息与公安机关提供的多个小额接收张华被骗赃款的账户名信息比对,未发现有关联业务者,他们只是所属诈骗团伙派到大陆提取赃款的多个小组中的一组,北京市海淀检察院认为,该案社会反响强烈,应当引起关注。本案主要特点如下:

  1、犯罪团伙规模庞大,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2、犯罪团伙作案流程缜密复杂,侦查难度很大。根据该犯罪团伙的分工,可以看出其实施诈骗犯罪的流程大致有四步:异地实施诈骗→从被害人账户转移、分流赃款→异地取现→取现赃款汇总转账。

  3、犯罪对象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从公安机关调取的部分涉案银行账户交易信息可以看出,其账面资金流量庞大。因此可以推断,该犯罪团伙实施诈骗的对象广泛,受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如张某某被骗案,一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就达一千余万元。

  海淀区检察院认为,应对此类案件,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各地司法机关应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共同应对这一司法难题。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电话诈骗案,虽然犯罪团伙组织十分严密,作案流程缜密复杂,但其基本特征同其他电话诈骗案是一样的,即异地实施诈骗,异地提取赃款,这一基本特征要求各地司法机关必须加强合作,才能迅速有效地侦破、办理此类案件。

  2、银行借记卡是电话诈骗案件能够实现异地实施诈骗、异地取款的基本工具,因此,司法机关侦破此类案件必须争取银行的合作。如本案公安机关在调取从嫌疑人处起获的农行卡、工行卡交易信息时,银行未能配合,此种情况需要上级机关进行协调。此外,本案已调取的银行卡交易信息显示,犯罪团伙在使用银行卡进行赃款转账操作有一定的异常特征。如本案,张某某被骗赃款被转移到犯罪团伙一级账户后,分流到二级账户,再分流到三级账户,呈现出金字塔式的结构,且二级账户小额向三级账户转账时,基本为二级账户以多笔,每笔20000当日内完成转账。除张某某案赃款外,这些账户存在大量类似操作。对于这种异常交易现象,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向相关银行通报,并提请银行机构注意,如发现类似明显异常情况,应当向及时向司法机关反馈。

  3、司法机关及相关媒体应当加大对此类案件作案手法、特点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认知程度及警惕性,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黄伟凌 张琳)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