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酒后持枪滋事,反而开枪打伤自己的张某等3人,被北京宣武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提起公诉。
张某等3人均为无业人员,几年前在歌厅认识。去年5月22日,张某庆祝孩子满月,请朋友在宣武区广外一大排档吃饭喝酒。酒后结账时,张某认为餐厅是朋友所经营,因此服务员要求他结账就让他失了面子,于是扬言要对大排档人员进行报复。
后张某纠集两人到宣武区广外一歌厅,指使韩某到其暂住地取来手枪两把,并将其中一把仿六四式手枪随身携带,另一把左轮手枪交给韩某,随后张某驾车带卞某、韩某到大排档闹事。张某先持枪把将大排档老板右眼部打伤,后手枪走火,反而击中张某的左脚踝。巡逻民警赶到现场时,张某听到警车的声音,便将走火手枪丢弃在路边,在其驾车逃离现场时,又将停在路边一辆蓝色宝来轿车撞坏,造成车主经济损失近2万元。韩某将左轮手枪丢弃在现场后,与卞某乘出租车逃离现场。后民警将卞某、韩某抓获,并在河北某医院内将治疗脚伤的张某抓获归案。
据张某供述,他在4年前购买了两把手枪,后一直将枪支藏在家中,并未使用过,对此情况其家人也并不知情。 (记者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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