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自助银行血案追踪:凶手或被判无期以上刑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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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自助银行血案追踪:凶手或被判无期以上刑罚
2010年05月11日 13:36 来源:东南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短短10秒内,30岁的南平男子祝美华,疯狂地朝正在自助银行内取钱的26岁江西女子张苗苗身上捅了13刀,致其不治身亡,又持刀伤害了赶来制止的张苗苗的丈夫聂先生。

  今年4月7日凌晨,发生在泉州市区一自助银行的惊天血案,近日有了最新进展。鉴于祝美华或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目前,鲤城检方已将该案报送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死者家属与伤者聂某本人均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凶手提出共7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

  检方查明,今年4月7日凌晨零时许,30岁的南平人祝美华持一把水果刀在泉州市区寻找作案目标,欲劫取他人钱财。当其来到毅都大厦某银行取款机室门口时,张苗苗进入取款机室取款,祝美华尾随进入,持水果刀朝张苗苗头部连刺两下。

  被刺后,张苗苗强烈反抗并呼救,祝美华朝其身上又连刺数刀。门外,张苗苗的丈夫聂先生听到呼救声,冲进取款室与祝美华搏斗,祝美华仍继续持刀行凶,致使聂受伤。在聂先生奋力搏斗时,附近KTV保安闻讯赶来出手相助,祝美华最终被制服。

  凌晨3时,张苗苗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在警方所做的前三次笔录中,祝美华对其实施抢劫的作案动机都表述为“今年已经30岁了,还没有结婚,我就想抢些钱,好回家去找个对象结婚”。但在之后,祝美华又交代,他之前说抢钱回家娶老婆,是为了抢劫而找的另一种借口,其犯罪动机是“身上只剩下十几块钱,没有钱回家,才想去抢钱”。

  鲤城区检方认为,祝美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致1人死亡,1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祝美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刑诉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将该案报送泉州市检审查起诉。(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徐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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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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