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小商贩买路边货 买到假货伤真感情——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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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情小商贩买路边货 买到假货伤真感情
2010年05月11日 23: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5月11日电(廖宴思)今天,在深圳工作的林小姐到东莞出差,在汽车站附近买了几条“绿箭”口香糖和一瓶“美之源”果粒橙,没想到都是假的,味道非常怪。她气愤地说:“气死我了,竟然买到假的绿箭口香糖,它的外包装和日期等都和真的一个样,没想到吃起来这么难吃。”

  林小姐介绍,想到那个卖东西的老伯,恐怕已经六十多了,身旁还跟着一个可爱的小孩,见他生意也不好,因为同情才“帮衬”他。本来她已经上了回广州的汽车,可是由于太失望,所以决定下车问个究竟。没想到老伯很不屑地说:“我只是小商小贩,这些东西我不管。”林小姐感到很失望,无言以对。

  林小姐很气愤地告诉笔者:“没想到那老伯老老实实的样子,竟然专卖假货,真是太失望了。人不可貌相啊,像这样的小商小贩一点都不值得同情,真伤感情。”

  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小杨今天也告诉笔者,前段时间,他们学校搞活动有赞助商进去,很多小商贩也跟着进去。他用300多元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一台MP4,本来以为是苹果牌的,后来在网上查询后才知道是假的。他回去理论了几次,商家才承认是仿制品,还称质量绝对比苹果好和耐用,并借口促销商品不给退货。

  小杨没有妥协,他多次协商无果后称要去消委会投诉,商家才妥协,把钱退回给小杨。

  小杨说:“以后再也不在路边摊买东西了,可能便宜点,可自己不是专家,买到假货都不知道,即使不是假货,质量出了问题也没有保障,很容易吃亏。”

  广州市民王老伯说:“抽烟的人大都有买过假烟的经历,所以,我买烟都会到熟悉的商店买,路边摊的东西绝对信不过。”

  笔者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人都有买到伪劣产品或者假冒产品的经历,如果是贵重的或者在正规商家、商场买的东西,他们都会到回去退换或者要求赔偿;但是如果是小商品小食品,他们多半只是抱怨几声,嫌麻烦懒得去理论就自认倒霉,然后直接扔掉。

  家住越秀中山一路的张阿姨说:“买水果有时会买到外面完好里面坏掉的,但是因为已经到家了懒得回去。即使回去,人家也不承认是他们卖的,又没有条码之类的证明,回去理论多会吵架,惹来麻烦,所以都算了。”

  为此,笔者咨询法律界人士张先生,张先生介绍消费者的维权途径有下列五种: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张先生解释,一般小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和经营者协商解决,难以和解的,可以请求消协调解。如果不能通过这两种途径解决,可以进行申诉、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张先生建议市民最好到有营业执照的商铺或信誉较好的地方买东西,不能贪图便宜或者方便,买东西时要看清楚商品的包装等信息,否则一旦质量出现问题无从维权,甚至被伪劣产品伤害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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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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