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色诱陌生男子“做业务” 让朋友藏隔壁行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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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色诱陌生男子“做业务” 让朋友藏隔壁行劫
2010年05月15日 09:46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少女受审前法院为她请来心理医生,这是我市法院首次为被告人请心理医生,目前只针对未成年人且适用缓刑者

  她色诱陌生男子,让朋友行劫得手。逃亡一年后向警方自首的小玉(化名),昨日在江北区法院受审。与其他被告人不同的是,在审判前后,都有一位心理医生陪伴她,跟她交流。据江北区法院介绍,这是我市法院首次为未成年被告请来心理医生做辅导。

  少女谎称“做业务”骗钱

  据了解,今年刚满18岁的小玉读到初二时就辍学了,从巴南区农村来到江北区玉带山附近某餐馆打工。期间,她认识了同在餐馆打工、比她大好几岁的一位女子。去年3月4日,该女子给她介绍认识了3个男子,包括万某、李某等。

  因为小玉长相清秀,万某等便请小玉帮忙,凌晨到街上谎称“做业务”,将陌生男子骗到一租赁屋内,并让其脱掉衣服就可以了。觉得万某等人对她很好,还请她吃饭,小玉答应了。

  次日凌晨5时,小玉将一男子骗到万某所指定的租赁屋,让男子脱掉衣服。藏在隔壁房间的万某,悄悄将该男子包里的8000元偷走。这时,小玉说老公回家了,男子赶紧穿衣服走人,但发现钱不见了,拉住小玉不放。万某等见状,冲进屋内将男子砍伤。小玉趁机逃走,但仍有一人被男子抓住。

  法院为她请来心理医生

  见事情败露,小玉潜逃外地。在父母的劝说下,今年2月,小玉在父母的带领下到派出所自首。

  案子递到江北区法院,刑庭副庭长黄炼见小玉刚满18岁,又是女孩子。她开庭时会紧张吗?她还能及时挽救吗?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法官给她请来了心理医生。

  5月12日,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心理咨询师郑勇利来到法院。以为要开庭受审的小玉开始直哭,小玉父母也赶来了,母亲也一个劲儿地哭。担心父母一时不能接受小玉做了那样的事,郑勇利先给小玉父母做了交流及心理辅导。在外地打工的父母表示,回到重庆后会用更多的时间跟女儿交流。

  之后,郑勇利又给小玉做了心理辅导,并做了一份详细的心理报告。“她是个孝顺、单纯的孩子。”郑勇利说,小玉作案的初衷仅仅是帮朋友忙,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她只得了100元的车费。

  心理疏导后她平静多了

  昨日,小玉的案子正式开庭。面对严肃的法庭,她平静多了。根据小玉的作案、自首情节,还有郑勇利的心理报告,法院认为小玉应当不会再危害社会,适用缓刑,于是判处小玉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据法官黄炼介绍,该院将把聘请心理医生疏导被告人这一举措制度化,在缓刑考验期都会进行。不过目前,这一措施只针对未成年人被告且可适用缓刑者。 记者 莫雪庆

  未成年被告为何要看心理医生

  法官黄炼介绍,请心理医生对未成年被告进行心理辅导,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

  1、缓解开庭的紧张等不良情绪,便于庭审工作顺利开展。

  2、结合其心理状况,判断是否还会危害社会。

  3、审判后持续心理辅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尽快恢复社会功能,减少再度犯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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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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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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