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为财持刀向双亲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其两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逆子为财持刀向双亲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其两年
2010年05月26日 16:2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带着菜刀向父母要钱十几次,被拘留过也不改前非,这样一个逆子竟然在庭审中自称是孝子!前天,羊城晚报记者从番禺区检察院了解,公诉机关原本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多方考虑将定性改为敲诈勒索罪。如果不是父母的原谅,他恐怕获刑不止两年。

  被告人马某华是番禺区人,中专文化,年近30岁,游手好闲,日常生活来源主要靠父母、亲戚接济。在父母面前脾气暴躁,性格极端。

  近年,马某华开始频繁向父母索要钱财,且数额越来越大,甚至提出将父母房产拿去抵押,令家人与亲戚深感忧虑。为促其自立,家人决定不再满足其过分要求。

  索要财物不成,马某华认为父母“想整他”,非常生气。为此,他每次向父母索要钱财都会带上一把菜刀。2008年至今,他持刀威胁父母索要钱财达十余次,父母痛心疾首,忍无可忍,愤而报案,马某华因而被行政拘留过10天。可悲的是,他并未因此反省而痛改前非,反而愈演愈烈。

  去年9月13日,马某华又一次携带菜刀来到父母家中索要15万元,遭到拒绝后,他准备拿刀出来时被父母制服。

  羊城晚报记者从番禺区检察院了解到,检察院公诉科于2009年年底审查起诉该案,本来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考虑到现有证据及马某华的一贯行径,本着宽严相济与化解家庭矛盾的宗旨,将定性改变为敲诈勒索罪后移送至法院。

  今年3月19日,番禺区法院对马某华敲诈勒索一案开庭。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意见,以敲诈勒索罪判被告两年刑期。不过,在庭审中,马某华在最后陈述中竟然说:“我自问我是一个孝子!”这句“掷地有声”的自白,让在场的法官、检察官和旁听群众都产生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荒谬感。

  记者 王晓云 通讯员 崔杰锋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季】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