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夫妇买房过户受阻 得检察官帮助难题获解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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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夫妇买房过户受阻 得检察官帮助难题获解决

2010年06月25日 18: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5日电 “能不能请检察官帮忙想想办法呢?检察院会管这件事吗?”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王某夫妇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找到反渎局侦查员梁艺、吕良,解决自己的房屋过户登记问题。6月24日,他们终于如愿成功办理了过户手续。

  原来,王某夫妇与游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协议,并于2010年4月6日向游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约定4月9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然而4月8日时,游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海淀检察院刑事拘留。

  王某夫妇均年事已高,疾病缠身,面对游某被刑事拘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万分焦急,遂找到游某怀孕3个多月的妻子杨某解决此事。但是公证处的人员的答复却给双方当事人泼了一瓢冷水,公证处的人员必须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进行公证,但公证人员无法进入到看守所,游某也无法从看守所里出来,公证还是无法完成,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无从谈起了。

  就在买房人王某夫妇和游某的妻子都焦急万分、即将绝望之时,游某的妻子想起了海淀检察院查办游某一案的侦查员梁艺、吕良。原来在游某被刑事拘留后,这两位承办人曾经与其通过电话,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并请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两位侦查员和蔼的声音、耐心的语气给游某的妻子杨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几人找到梁艺、吕良,在他们了解了事情情况后,非常理解当事人的难处和处境,立即向院主管领导和反渎局领导进行汇报。经汇报请示,领导指示虽然犯罪嫌疑人游某因犯罪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但是其与王某夫妇案发之前签订的买房合同是合法的,且合同涉及的房屋与检察院正在查办的案件本身无关,因游某被羁押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从而妨碍了买房人的合法权益,在无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该从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在符合法律规定及办案纪律的前提下,帮忙解决这个困难。随后反渎局刘英局长亲自与海淀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及海淀区看守所相关领导取得联系,按照法定程序,安排当事人委托的公证处人员进入到海淀区看守所,在会见室与被羁押的游某见面,从而完成了对游某委托妻子杨某代理进行房产过户之事公证的程序。

  进入看守所公证完成后,就在检察官等待当事人双方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的好消息时,游某的妻子却又愁容满面的找到了侦查员梁艺和吕良,原来是房屋过户登记又遇到了新困难。由于游某所出售房产是与前妻王某某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游某在与前妻离婚时只是口头约定该房屋归游某所有,离婚判决书中并没有明确写明该套房产的归属问题,为此公证部门不能顺利出具公证书,从而造成房屋过户登记还是不能完成。碍于与游某前妻的复杂关系,怀着对检察官的无比信任,杨某再次恳请检察机关帮忙做游某前妻王某某的工作,希望王某某到公证机关说明此事。海淀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在明确了该套房产确实归游某所有的前提下,本着执法为民的精神,不辞辛苦找到了游某的前妻王某某,向其讲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表明了检察机关商请其配合的态度。通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王某某表示了对此事的理解,并自愿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该套房屋归游某所有。至此买房人王某与游某妻子在检察机关的大力协助下,终于成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游某及妻子杨某、买房人王某夫妇及家人均对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民排忧解难的做法深表感谢,对案件承办人耐心细致、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给与了高度的赞扬。(通讯员:赵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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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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