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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改小说《鬼吹灯》被作者索赔千万 法院现场明晰修改权限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2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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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他以盗墓为题材,先后创作了《精绝古城》、《龙岭迷窟》等《鬼吹灯》系列小说,引发“盗墓文学”热。2015年,张牧野发现青岛出版社未经授权擅自修改了《鬼吹灯》小说内容,并且在他本人发布要修订小说的信息后,出版社借机宣传由该社发行的是“最新修订版”。于是张牧野将出版社等合作商诉至法院,并索赔千万元。4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案终审宣判。

  【同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冯刚

  一审法院判决青岛出版社在网络上公开发表声明,对于侵犯修改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且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第二是青岛出版社赔偿张牧野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第三是青岛出版社赔偿张牧野的合理支出3800多元,其他的诉讼请求全部驳回了,二审对此进行了维持。

  【解说】该案的裁判点围绕青岛出版社出版的《鬼吹灯》是否侵害了原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成权及其宣传用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等展开。二审判决中,法官进一步明晰了出版社是否有权修改小说这一问题。

  【现场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冯刚

  如果出版社编辑认为某处应进行文字性修改,比如明显属于错别字或标点符号使用错误,也应当征求作者的意见。本案认定修改多达394处,并且大多数属于对于原作内容的较大修改。在作者未授权且不认可的情况下,青岛出版社也未能提供改动的合理依据。本院对于青岛出版社关于不侵害修改权的上诉理由不予支持。

  【同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冯刚

  报刊规定了一个我们管它叫行业中叫做编辑修改权。什么意思,就是说报刊的编辑发现这个作品中有一些明显的错误的话,可以不征求作者的意见,直接进行修改,但图书就没有这个要求,没有这个权利,就是要求必须征得作者的同意才能进行修改。所以这个问题在二审中进行一个明确。

  【解说】对原告主张的千万元经济赔偿,其中著作权损失500万元,不正当竞争相关损失500万元,法院认为因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不予支持。

  【现场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冯刚

  由于张牧野并未就虚假宣传行为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任何证据,且其所主张的名誉权受损,足以在针对著作人身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上予以涵盖。故张牧野关于青岛出版社、玄霆公司(购买版权方)赔偿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损失500万元的上诉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记者 单璐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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