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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 一审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18: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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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8日上午9时,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参加旁听的有当事人部分亲友、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等。9时许,审判长宣布开庭。在法庭上,张扣扣除了否认对一名受害人补刀的细节,认为起诉书的内容“其他都属实”。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着被告人在作案时是否具有精神病,本案证据是否充分,被害人是否有过错,被告人的自首情节能否认定,被告人造成三人死亡是否适用死刑等焦点展开辩论。

  经过长达8个多小时的审判,审判长当庭宣判。法院认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扣扣杀人后故意焚烧他人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扣扣表示,他不服一审判决,表示要继续上诉。

  被告人张扣扣,曾用名张小波,1983年1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案发前在外务工,2018年2月17日因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6日被逮捕。

责任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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