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法官称,强烈“看多”该股
就在沈国敏抛掉氯碱化工后,该股票在接下去的两个交易日收盘时依然涨停。有人对沈国敏的操盘方式提出质疑:“股票抛掉后,又接连两个涨停板,这个差额,法院会不会赔给被执行者?”、“股票涨了皆大欢喜,如果股票跌停,损失谁来负责?”
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沈国敏表示,“法院冻结这些股票时,正值大盘狂泻之际。氯碱化工这只个股比较有意思,开始时它随着大盘大幅下探,跌破了12元,我也觉得懵了。不过我研究走势时发现,它属于比较抗跌的一类股票。从4月初开始,这个股票曾有一波较大的涨幅,走势十分稳定,技术上各条均线坚挺。因此,我对这个股票强烈‘看多’,坚定持股待涨的信念,事实证明我是正确的。”
沈国敏表示,“我计算过,只要股价达到14.40元左右,就能将此案顺利执行完毕。第一个涨停时,股价已达14.75元,因此抛了23600股,恰巧达到执结金额,余下600股仍在被执行者的账户里。”
抛不抛,只能凭法官个人判断
记者问沈国敏自己平时炒不炒股,他只是笑了笑。不过在此前,他曾表示,自己对证券行业比较感兴趣,经常关心财经方面的新闻,算是有点“三脚猫”功夫。
针对此事,沈国敏说自己也考虑过股票还会跌,“这个案子如果在其他法官手里,股票很可能在第一时间就被抛掉了。这个只能凭法官自己的判断。”
至于网上质疑的法官操作被冻结股票的疑问,沈国敏回应称:“这是一种于法有据的强制措施。”
他表示,法院冻结股票的目的是希望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判决内容,但执行人不愿主动履行。虽然执行人名下有不动产,但拍卖流程较长,因此法院通过抛股票来执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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