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2006年的新东方到最新的学大教育,我国共有11家教育培训企业远赴海外上市。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教育法》第2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这样,对教育培训企业A股IPO构成障碍。洪恩教育是否真的具备IPO的条件呢?据江西南昌市民反映,洪恩教育没有任何办学许可证件,却在违规经营向社会招生......
洪恩教育IPO环保公示
北京洪恩教育进入IPO前环保核查阶段,或牵起整个国内民营教育培训业的心弦。昔日,在诸多政策障碍下,从2006年的新东方到最新的学大教育,先后10余家教育培训企业均选择远赴海外上市,使A股目前仍无一家民营教育业上市公司。如今,洪恩教育会否将培训业务剥离后上市、又如何解决诸项政策疑难、进而可否顺利登陆A股,都将成该行业资本化进程中的风向标。
北京市环保局近日公告了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IPO环保核查公示。据披露,洪恩教育拟在国内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因此申请上市环保核查。查阅资料,洪恩教育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自称为一家以幼儿教育为主业的高科技企业。
以洪恩教育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其主营业务包囊更广:一是教育电子产品,如 “洪恩·朗读者”系列、学前英语教育产品等;二是教育软件与教材教辅,如电脑教育、外语教育等;三是教育培训机构,如幼儿园、培训学校等。
遭政策瓶颈 限制培训企业登陆A股
看行业情况,近几年国内各种民营教育培训机构竞相出现,国内教育培训企业并非不想在A股上市,而是在境内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下存在很多政策障碍。根据《教育法》等规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公益性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的自然属性就决定了其难以成为上市主体。
关注教育培训机构投资的青科资本高级经理王施衡分析认为,可以通过一系列操作,洪恩教育在从上市主体是否合法方面不会存在障碍。但是洪恩教育在培训业务上,可能因为上树法规而无法通过教育部门的审批,因此很难获得上市通行证。
南昌洪恩违规经营向社会招生
“办学许可证”是衡量一个培训学校是否正规的第一标准。
日前,南昌市东湖区方女士发现,位于南昌市三纬路81号的洪恩教育培训机构没有任何办学许可证件,违规经营公然向社会招生。方女士说,她的小孩今年12岁,英语较差,为了让孩子的英语成绩有所提高,前几日,她带着孩子来到了位于三纬路的洪恩教育,在报名点方女士发现,这家培训机构没有任何办学许可证件。“我自已就是老师,对于培训机构的资质一问便知,经过向教育局的朋友打听,发现这个机构真的没有办任何的手续”。
三纬路宏达大厦的这家洪恩教育,全名叫做“南昌经典洪恩教育培训学校”。据学员介绍,一二楼为洪恩教育教学点,三四楼为正和跆拳道俱乐部。走进洪恩教育教学点,记者并未发现有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示于醒目处,偌大的大厅内,显得格外冷清。
在洪恩教育的宣传材料上看到,“洪恩教育学校以中外教同台教学为特色,采用小班制教学,所有老师都经过专业培训……”,在现场,记者并未见到外籍教师。这家机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报名参加英语培训的孩子,将学习洪恩教育的英语教材。
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民办教育协会和东湖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昌洪恩教育并未提交办学申请,教育部门没有审批过该机构的任何办学证件,其办学行为属于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