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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陶然:IPO尚无时间表

2012年05月22日 13:39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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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财务官蔡崇信带着一支团队,在美国加州的太阳谷签下了一个对阿里巴巴集团今后的发展至关重要的协议。在这些技术性的声明和条款中,还隐藏着怎样的题外之义?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陶然,试图得到更多的内幕。

  记者(以下简称记):为什么阿里巴巴不回购雅虎所持的所有股权?

  陶然(以下简称陶):雅虎希望选择兑现部分的投资以回馈其股东,同时保留部分股份用以分享阿里巴巴未来的成长。

  记者:我们注意到这次以双方协商的阿里巴巴350亿美元估值计算,雅虎将获得约71亿美元的收入。这个估值是否偏高?

  陶然:350亿美元是与雅虎协商好的最低价格。雅虎的财务顾问就此估值提供了公允性建议。而且此次回购的估值也要放在整个协议中来看。

  (注:目前腾讯的市值约515亿美元,百度的市值是402亿美元。根据350亿美金的估值来排序,阿里巴巴集团是中国第三大互联网公司。)

  记:前不久阿里巴巴宣布私有化B2B上市公司,是否为今天的回购打伏笔?

  陶:这个我们一直强调,回购雅虎股份和私有化是两件事情,两者互相不为前提,私有化计划不以可能的雅虎交易完成为先决条件,而雅虎交易也不会以私有化计划完成为先决条件。

  记:协议多次提到阿里巴巴的IPO,你们是否确定要在2015年之前上市?

  陶:到目前为止,阿里巴巴集团并无IPO具体计划,更没有上市时间表,关于上市的决定将由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在未来适当的时机作出。协议当中没有要求阿里巴巴集团必须要上市的法律约束;但是一旦IPO,阿里巴巴就有权获得雅虎手中更多的股权。

  记:协议里还提到:“双方同意修改现有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调整之后,阿里巴巴集团将向雅虎一次性支付5.5亿美元现金作为专利费。”5.5亿美元包括在71亿美元之内吗?此举意义何在?

  陶:5.5亿美元不包括在71亿美元之内。一次性支付是考虑到让雅虎同意修改及缩短现有的阿里巴巴和雅虎之间的技术版权协议。在原有协议下,阿里巴巴需要根据公司收入按比例永久性支付雅虎技术使用费。本报记者 陆春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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