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证监会:将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纳入基金公司内部控制

2012年07月20日 1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消息,中国证监会2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将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构建职责体系,切实保障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健全、执行到位。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内幕交易行为是证券市场一大顽疾,严重违反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基金管理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应当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注重增强投资研究能力,提高基金投资业绩和规范运作水平,防止内幕交易,发挥对市场的引领作用。为了指导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幕交易防控机制,规范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研究活动,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有必要研究出台《指导意见》,以作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防控内幕交易综合体系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确立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原则及重点。二是将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纳入公司内部控制,构建职责体系,切实保障防控内幕交易机制健全、执行到位。三是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确保不存在防控内幕交易的空白或者漏洞。四是强调证监会的监督管理职责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责,并规定了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建立、实施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等的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就《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提出改进建议或者其他意见。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内幕交易,促进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编辑:陈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