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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海:股东分红应由中小股东决定(图)

2012年07月31日 1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刘俊海:股东分红应由中小股东决定(图)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做客中国新闻网视频访谈时表示,股东分红的问题,应该由中小股东决定,而不是大股东。中新网 张龙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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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31日电 针对新的《证券法》怎么样才能保护股民的权利这一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做客中国新闻网视频访谈时表示,资本市场要树立投资者权利本位的精神,股东无论大小都应平等,同时他还强调应由股东决定公司重大决策,包括股东分红的问题,应该由中小股东决定,而不是大股东。

  刘俊海表示,法律修改的指导思想就是大力弘扬股权文化,一定要树立投资者权利本位的精神。

  “股东应当平等,不管所有大股东、小股东都是平等的,即使大股东你在证券市场上你跟股民都是平等的。”刘俊海说,“大股东要平等,当然小股民也不能以小博大”。

  刘俊海表示,由股东决定公司重大决策,包括股东分红的问题,应该由中小股东决定,而不是大股东。(中新网证券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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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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