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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熔盛重工放弃收购全柴有恶意违约之嫌

2012年09月12日 11:09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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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全柴动力发布公告称,全椒县人民政府与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目前暂未解除,双方正协商有关后续方案,熔盛重工的部分保证金仍存放于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律师表示,熔盛重工有恶意违约之嫌,由于缺乏证监会的相应处罚,目前全柴动力的投资者仍难维权。

  熔盛正与全椒县政府商量后事

  如全椒不同意,首付款会被没收

  8月21日,熔盛重工宣布已从证监会取回要约收购全柴动力集团的行政许可申请,不再实施要约收购计划,并承诺未来一年不进行收购。8月22日,熔盛重工又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返还要约收购保证金及利息,合计约5.24亿元人民币。熔盛重工接二连三的举动让全柴动力股民坐不住了。部分股民为维权一方面四处投诉,到法院起诉全柴动力及熔盛重工,另一方面希望无论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都能扣押甚至没收熔盛重工的保证金或首付款,作为未完成要约收购全柴动力对其小股东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保障。

  据了解,中登公司人士表示,中登公司已于一周前与熔盛重工沟通完毕,将意见发往上海分公司,还待上海分公司与熔盛重工交涉后再对外宣布。熔盛重工总裁陈强此前表示,存入中登公司的保证金应该能够收回。而存入安徽产权交易中心的6.45亿元人民币首期付款能否被熔盛重工收回则要看全椒县政府的意思。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从全柴动力发布的公告看,全椒县政府与熔盛重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并未解除,如果全椒县政府不同意熔盛重工放弃收购全柴动力,则熔盛重工的行为构成违约,6.45亿元人民币首期付款可能会被没收。

  律师称熔盛钻了证监会空子

  建议证监会查处熔盛信披违规

  由于证监会至今还未对熔盛重工放弃收购全柴动力一事给个说法,全柴动力的投资者维权陷入尴尬。对此,张远忠表示,在这个事件中,证监会也有一定过错。按照证券法规定,熔盛重工收购全柴动力只需向证监会报备即可,而证监会却将本来很平常的“报备”变成“审批”,也就是说必须经他同意才能收购,这就给熔盛重工放弃收购钻了一个空子。因为在去年5月11日,熔盛重工就已向证监会上报了收购材料,根据规定,证监会应该在1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这样一来熔盛重工在去年5月底或6月初就应该对外发出收购要约。但是,由于材料不全,证监会要求熔盛重工补送材料,而熔盛重工又迟迟未补送材料,因此,证监会也就一直没有批准熔盛重工对全柴动力的收购。所以,证监会未批准收购也成了熔盛重工放弃收购全柴动力的一个挡箭牌。

  张远忠表示,作为国内首个股市收购案,此案涉及的法律点非常多,很复杂,为维护投资者权益,证监会应以虚假陈述着手,调查熔盛重工的违规行为。比如,熔盛重工以欧债危机恶化为由放弃收购全柴动力,但是在去年至今的一年多时间,熔盛重工却未披露欧债危机对收购的影响,信息披露不公开、不透明,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只有证监会加大查处力度,否则投资者无法维权。

  熔盛不收购全柴或早有预谋

  目的是为发行中期票据制造利好

  张远忠表示,去年5月11日熔盛重工向证监会上报收购材料后,证监会曾以材料不全为由让熔盛重工补齐材料,按规定,熔盛重工应该在三四个工作日之内补齐,但是,熔盛重工并没有在规定时间补齐材料,也没有对外公布这件事。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熔盛重工始终对外声称收购仍在进行。这说明熔盛重工不收购全柴动力是一种早有计划的恶意行为。熔盛重工之所以隐瞒放弃收购全柴的真实想法,可能与今年3月发行的中期票据有关。因为当时评级机构将收购全柴动力当做公司重大利好以鼓舞投资者信心。张远忠说,从这个角度看,这对投资者也是一种欺诈。

  扬子晚报记者 陈春林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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