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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钢琴:不存在向经销商压货行为

2012年10月18日 10:1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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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被媒体质疑压货虚增利润及2010和2012版本的招股书存在诸多差异而停牌两日的海伦钢琴(300329)发布公告,公司不存在向经销商压货的行为,两版招股书的诸多差异则因公司为保持财务数据可比性而进行追溯调整所至。

  海伦钢琴在公告中称,公司的经销模式与珠江钢琴不同,在国内基本采取向经销商卖断的方式。从2009年到目前为止,公司各区域的经销商一般都备有一个月到一个半月的存货,库存量保持稳定,这是由公司的经销模式决定的,与实际的经销情况相符,公司不存在向经销商压货的行为。

  针对媒体质疑的两版招股书诸多数据前后不符的问题,公司表示,媒体所列2010版招股书营业总成本数据有误,两版招股书差异金额为338.13万元,而非媒体所列2579.80万元。

  对具体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的差异,公司表示,除营业成本是追溯调整形成的差异外,销售费用和营业外收入都与2011年3月9日公司才取得了北仑区政府关于该项补助的确认证明文件,明确上述款项为政府补助,而进行的会计调整有关系。此外,公告中显示,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差异也基本与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确认方式和具体财务科目调整有关。

  对两版招股书钢琴产量不同的问题,公司称差异原因系2010版招股说明书中2009年度公司立式钢琴、三角钢琴实际产量包括了2009年度对外采购的整琴数量,其中对外采购立式钢琴242架,对外采购三角钢琴8架。码克销售数量差了3台则为2010版统计有误。 记者 赵浩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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