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年内涉25起诉讼 贤成矿业独董炮轰大股东

2012年11月15日 11:0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由于贤成矿业实际控制人黄贤优迟迟没有露面,但与其相关的债务纠纷不断,这让公司的3位独立董事坐不住了。

  昨日(11月14日)晚间,贤成矿业独董易永健、王汉齐、裴永红通过上交所发出 “致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书”,正式向大股东开炮。

  公司股权被多家法院查封

  公告显示,2012年5月以来,贤成矿业相继披露了诉讼事项25起,涉及标的达十几亿元人民币。这些诉讼已导致贤成矿业募集资金及所持有子公司股权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大股东西宁国新所持有的贤成矿业股权也发生了质押及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等情况。

  对此,3位独董明确表示,“从相关案件信息披露的情况来看,公司大股东的部分高管人员采取伪造印章、签字等手段,使上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陷入多起诉讼纠纷,资金、股权被查封,并在处理相关诉讼的过程中,已使上市公司承担了其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相关行为可能已构成犯罪,相关涉案人员已经被依法批捕,但是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已受到严重侵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公告的同时,贤成矿业还发布了“2012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两则公告。

  贤成矿业在后一则公告中称,公司已于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化工)传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2)深中法商初字第61-3号文件。原告张志明、郑伟诉被告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国新)、黄贤优、钟文波、贤成集团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深圳中院作出的(2012)深中法商初字第61号民事裁定书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轮后查封被告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被申请人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查封期限自轮后查封转为正式查封之日起两年,自2012年9月28日至2014年9月28日。

  公司内控存重大隐患

  贤成矿业独董在公告中表示,由于诉讼都是大股东(可能涉及部分高管的违法行为)行为导致的,而公司各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是由大股东推荐,因此在处理相关诉讼事宜和募资使用情况核查事宜时,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都存在利益冲突情况。3位独董称,将从多个多方面督促、协助公司开展工作,如督促公司董事会对创新矿业控制力不足的异常情况拿出对策,消除公司内控方面的重大隐患。

  10月底,《每日经济新闻》曾以“贤成系控制人黄贤优资本腾挪术揭秘”为题,做过调查报道,指出贤成系旗下的上市公司贤成矿业和中国金石皆深陷大股东的债务纠纷。之后中国金石正式宣布旗下最大的矿山停产,但截至目前,作为此事最核心人物的黄贤优,去向依然成谜。每经记者 卓志强 

【编辑:黄政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