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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公告否认抄袭万得 称竞争对手涉嫌诽谤

2012年11月28日 11:17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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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上海万得资讯以侵权为由起诉同花顺并要求赔偿9920万元,停牌多日的同花顺昨晚发布公告否认抄袭万得,同花顺表示功能界面相同或接近不等于抄袭或侵权竞争,产品价格低是让利于用户。同花顺认为竞争对手万得涉嫌诽谤,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11月22日,上海万得资讯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起诉竞争对手浙江核新同花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920万元。万得称为收集竞争对手耗时一年半,甚至连预埋的“数据地雷”也遭到同花顺剽窃。

  万得发言人王洋称,万得资讯软件超过99%的功能点被同花顺原封不动抄袭,目前同花顺产品的售价不足万得五分之一,更有大量免费赠送,根本不足以覆盖其成本。针对上述行为,同花顺停牌多日后,昨晚在公告中一一作了回复。

  对于“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功能与竞争对手产品相同,因此属抄袭产品”,同花顺称公司销售的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从产品的规划设计、程序编码、数据获取和采集、产品运营等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并拥有相应的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

  同花顺认为公司产品功能设计时均根据金融、统计等行业的通用知识、行业术语和客户的需求,属于公知公有领域,并非某些个人和组织所独占、垄断。“从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浏览器、搜索引擎等一系列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情况表明,功能界面相同或接近,与抄袭或侵犯著作权根本不能等同。”

  同花顺认为在金融数据终端产品销售的旺季,不经司法机构认定,竞争对手(万得)公开指责本公司产品侵权,是不负责任的,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王霄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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