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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否认产品抄袭 万得告诫勿利用上市地位抵赖

2012年11月28日 16:0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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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遭万得起诉停牌四个交易日之后,同花顺昨晚发布澄清公告,几乎全面否认了此前媒体报道以及万得方面的说法,也正式表态公司产品非抄袭而是自主研发。而万得咨询则在第一时间发布了六点回应,告诫同花顺不要利用上市公司地位抵赖。

  公告中同花顺表示,公司销售的 iFinD金融数据终端产品系自主研发,从产品的规划设计、程序编码、数据获取和采集、产品运营等均由公司独立完成,并拥有相应的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权。同时公告中也展示了相关著作权和商标权认证。而针对“公司高管在推广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时,曾公开表示与竞争对手产品完全雷同”的报道,同花顺称经与公司高管核实,公司高管从未发表这样的观点。

  对于万得“同花顺 iFinD销售价格大大低于竞争对手产品价格,原因为无研发费用”的说法,同花顺称iFinD销售价格低主要源于公司做大市场规模、让利于用户的经营理念和“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差异化服务。

  针对万得“曾在股东大会时和公司沟通iFinD 金融数据终端是否侵权事宜,公司没有回应”的说法。同花顺表示,经查阅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从未有任何股东及代理人向公司提出过同花顺 iFinD金融数据终端侵权事宜,“因此,部分媒体报道中某竞争对手为了达到特殊目的,公开宣称‘想通过同花顺股东大会劝诫同花顺尊重法律,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与实际情况不符”。

  万得亦在同花顺公告发布仅四小时后发出了回应,称“作为上市公司,同花顺在面临中国新闻网、万得资讯接连诉讼的情形下,并未反思检讨其在公司治理、合法合规方面的重大过失,反而利用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百般抵赖,万得深感错愕”。万得表示,同花顺尚未收到法院传票,并不意味着法院未接受万得提交的诉状和证据,“万得经过长时间准备,所有证据堆起来有三层楼高,恰恰说明案情之重大性和典型性”。

  万得认为,同花顺涉嫌严重侵犯著作权,“有充足的信心能取得最后的诉讼胜利”。

  吴海飞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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