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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迎来"空窗期" IPO制度浮现6条改革思路

2012年12月05日 10:06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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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浙江世宝在11月2日上市并遭空前爆炒后,A股市场迎来了新股发行“空窗期”。虽然此前证监会多次公开澄清,但新股发行似乎停滞。据多位券商人士透露,近期举行的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监管人士对市场关注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问题专门作出讲解。该位人士透露了下一步改革的六条思路,将把审核重点转移到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充分性上来,健全新兴业态和商业模式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准入安排。

  这位人士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标是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在中介机构履职尽责、发行人充分披露信息、监管部门合规审核基础上,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引导发行人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和博弈,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市场内在价值,实现由投资人自主进行价值判断和风险判断,让市场对新股择优汰劣。

  据透露,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六条思路包括:首先,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逐步淡化对盈利能力判断,将审核重点转移到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充分性上来。其次,研究进一步改善发行条件,健全新兴业态和商业模式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准入安排。第三,做好投资者风险教育和揭示,多管齐下抑制“打新”、“炒新”。第四,进一步提高发行审核透明度,优化和细化审核标准、流程和细则,加强社会监督。第五,进一步推动市场各类主体归位尽责,加大对各类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第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完善定价约束机制。(记者 窦红梅)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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