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政策暖风助推公司现金分红 沪市回购“扩容”可期

2013年01月23日 16:36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从规范现金分红到鼓励回购,在一系列政策“东风”助推之下,上市公司以往“重经营、轻回报”的局面或将得到根本性改变。上交所日前出台修订的《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尤其是将现金分红与回购“曲线挂钩”的创新举措,有望激起沪市公司的回购热情。

  该《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可见,实施股份回购未来将成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有效组成部分。相较于单纯的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在稳定股价、提振信心等方面效果更加显著,故对蓝筹、绩优股“扎堆”的沪市公司而言,不失为一种多方共赢的新选择。

  结合过往案例,诸如贵州茅台、中国神华、盘江股份等一批大盘蓝筹企业一直有着高现金分红(即年度每股派现额较高)的良好“传统”,而随着上述政策的出台,相关绩优公司未来会否通过股份回购这一新方式来回报投资者,颇值得关注。

  另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就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设定了现金分红门槛,因此不可否认,此前部分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动因乃是为满足再融资条件。比如辽通化工,为了补充45万吨乙烯及配套原料工程建设资金的不足以及置换银行对45万吨乙烯及配套原料工程项目的授信贷款,该公司2008年9月曾决定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但令辽通化工意想不到的是,证监会随后于2008年10月宣布提高再融资公司的现金分红门槛。基于此,辽通化工不得不取消与此次发债相关的股东大会。随后,辽通化工罕见地实施了2008年三季度分红派息方案,以促使再融资的利润分配条件“达标”。

  与部分公司“费劲苦心”以获取再融资资格相比,沪市上市公司未来实施回购的另一“好处”是,其此后的再融资事宜有望享受上交所的“优厚待遇”。

  除回购支付现金视同于现金红利外,为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回购,上交所对实施回购且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给予了激励措施,即该类公司进行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的,上交所将在相关规则和本所职责范围内给予支持,且再融资规模未超过前次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的,可以简化相关程序。由此可以预见,在交易所的政策引导下,一些有意实施再融资的上市公司,未来亦有望成为股份回购阵营中的“生力军”,而不再单纯依靠现金分红乃至“突击分红”的极端方式铺路再融资。 徐 锐

【编辑:贾亦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