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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延长期转现办理时间 对客户更加灵活方便

2013年06月13日 2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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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上海6月13日电 (记者 于俊)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13日披露,已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进行了修订,延长了“期转现”业务的办理期限。

  “期转现”业务办理期限的延长,是根据上期所第二届理事会第31次会议最新审议通过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稿而实施的。现将期转现业务的起始日调整为“欲进行期转现合约的上市之日起”,较原有规定不到1个月的办理时间,大大延长了“期转现”的期限。

  同时,修订稿取消了“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3个交易日不得办理期转现申请”的限制,并优化了卖出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截止时间。

  期货业界专业人士表示,原规定的期转现期限比较短,客户进行期转现业务在合约和时间选择上均有较大的局限性。而新规定对期转现的期限和合约都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放开,这一改变对于客户而言更加灵活方便,更有利于产业客户在相关合约上的期、现对接,有利于期、现两个市场的良性互动。(财经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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