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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订券商资管业务管理办法

2013年06月28日 18:1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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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2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修订《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集合细则》)有关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修订是为了贯彻实施新《基金法》,修改与其相冲突的条款,保持法规一致性。除此之外,其他条款未作修改。

  据介绍,此次证监会修改了《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的调整范围,删除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的相关规定;按照新《基金法》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统一规定,调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监管要求。

  对于证券公司现存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的后续处理,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将依法受到保护。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研究制定后续处理方案,包括:符合条件的转为公募基金;维持集合计划形式,继续存续运作;终止集合计划;转为私募基金等。(杨波)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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