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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成大举牌沙河股份涉嫌短线交易

2013年07月22日 16:00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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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河股份(000014)日前补充披露了举牌人三亚成大投资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显示,三亚成大投资涉嫌短线交易等多种违规行为。

  此前,7月17日,三亚成大突然通知沙河股份,已累计持有沙河股份6.26%股权,构成举牌,不过三亚成大并未同步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番举牌招致诸多非议,按照相关规定,三亚成大增持沙河股份至5%时应及时通知沙河股份,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在披露期间应暂停交易。不过三亚成大并未履行信披义务,反而继续增持至6.26%。

  举牌之前,三亚成大持有沙河股份4.65%股权,而根据权益变动书,此次举牌主要发生在7月16日。当天,三亚成大一举增持沙河股份逾300万股,由此触发举牌红线。换言之,三亚成大在7月16日增持沙河股份至5%时应停止交易。

  然而权益报告书显示,三亚成大并未停止交易。7月16日,三亚成大买入沙河股份363.15万股,同时卖出沙河股份23万股,累计买入340.15万股。实际上在这一天三亚成大已完成举牌且持股比例超过6%,但三亚成大并未停止交易且未及时告知沙河股份。

  如果此时三亚成大及时制作权益变动书补充披露亦可,此前有多家公司股东在完成举牌后也未及时披露。不过三亚成大却在7月17日减持沙河股份16.26万股,不仅违反举牌披露期停止交易的规定,还触发短线交易。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6个月内双向交易将构成短线交易,而短线交易产生的违法所得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收缴。据此规定,三亚成大在7月16日通过增持已成为沙河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而后的6个月内不应进行反向操作,但三亚成大却在次日减持16万余股,已构成短线交易,沙河股份董事会有权利追缴该违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上述系列违规现象,三亚成大在权益报告书中并未作出特别说明,沙河股份也暂未披露追缴计划。

  事实上,三亚成大对沙河股份一贯操作频繁。公告显示,今年1月份~7月份,三亚成大每月均有操作且多为双向操作,但其7月16日~17日连续两天减持沙河股份,却不慎构成短线交易。  证券时报记者 李雪峰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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