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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股基仓位拟提高下限至80%

2013年07月31日 10:1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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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监会26日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拟提高对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的要求,同时,拟规定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即基金投资杠杆上限为140%。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如股票基金应有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应有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运作办法》还规定,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同时,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此外,一只基金持有其他基金(不含货币市场基金),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基金中基金除外)。而对于基金中基金,《运作办法》规定,基金中基金持有其他单只基金,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投资于其他基金中基金。负责人表示,有特殊基金品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据中证网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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