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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广药因广告语再上法庭

2013年08月07日 10:55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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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被广州中院一纸诉中禁令叫停后,昨日,因“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怕上火喝加多宝”等广告语,广药再向广州中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法院不必经过审理率先裁定加多宝公司停止使用该广告语,加多宝与王老吉再掀法律战。

  8月6日,广州中院为该案诉中禁令申请举行听证会,并进行网络直播,称将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该禁令申请。

  所谓诉中禁令,又称诉中行为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自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团队分离后,加多宝发布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2013年1月31日,广州中院曾签署一份诉中禁令强制执行令,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此后,加多宝全面更换广告,公司对外宣称损失超10亿元。

  加多宝更换的广告包括“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以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加多宝凉茶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并通过电视媒体迅速家喻户晓。

  广药方面认为,这些广告语较之前的改名广告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彻底地、赤裸裸地把原本附着在王老吉品牌上的无形资产掠夺转移至加多宝”,因此只能再次依法提起诉中禁令。

  加多宝则直指广药方面仅选择广州提起“诉中禁令”是有所企图。加多宝称,2013年4月,广药方面以基本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向长沙中院和重庆中院起诉了加多宝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但未含有诉中禁令的申请。

  对此,广药方面辩称:“起诉的时候各地代理人不一样,长沙的代理人和重庆的代理人、广东的代理人不一致,大家对法律的理解和要求上,诉讼的策略上都有所不同。我们认为,诉中禁令只需要在一个地方做出,因为现在的媒体基本上覆盖是全国性的,没有必要通过几个地方同时做诉中禁令。”

  加多宝对此表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内容真实,形式合法,经得起公平正义的司法检验。

  据其提供的数据,国家统计局下属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公布的权威市场数据显示,凉茶行业2012年7月至12月,加多宝红罐凉茶占到80%以上的份额。同时全球权威调研机构尼尔森的“罐装凉茶饮料品类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滚动一年数据”显示:加多宝红罐的销售额占据整个凉茶行业的81.7%。由此证明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至少8罐加多宝。

  有知情人透露,此次广药申请的担保金是500万元左右,若禁令申请成功,意味着可能再造成加多宝超过10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广州中院对加多宝广告语的诉中禁令曾引发法学界的讨论。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谨慎采纳诉前、诉中禁令申请。诉中禁令仅仅体现在知识产权法系,但涉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中,并没有关于诉中禁令的明确法律规定。

  综合自新华、财新、《新快报》等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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