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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投规范将修改 募资门槛有望大幅降低

2013年08月22日 16: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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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IPO暂缓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最近一年一级市场陷入迷惘,创投热潮大幅冷却,原有以PRE-IPO投资赚取价差模式的券商直投模式也受到很大影响。在市场格局重构之际,券商直投有望迎来进一步政策放松。上证报记者获悉,证券业协会直接投资专业委员会日前向部分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的梳理和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拟从八大方面入手完善规则。多家券商直投人士认为,若上述八大条款正式成行,将极大拓宽券商直投业务的发展空间,加快业务转型并构筑新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将结合《新基金法》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优化,涉及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扩大直投子公司业务范围,从原先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放宽至股权(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债权、其他财产权利或其他投资基金。允许直投基金打新并在设立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的基础上,增加以前述基金为主要对象的直投基金,即FOF。

  二是扩大合格投资者范围,明确直投基金募集对象。直投基金的募集对象有望将高端个人客户纳入其中,其募资对象将从原来的1000万机构投资者拓展至不低于100万元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

  三是进一步明确《新基金法》实施后直投子公司下直投基金的备案。鉴于《新基金法》于6月初正式实施,私募属性的直投基金在向证券协会备案后,可无须向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是明确直投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可以持有直投子公司股权,区分直投管理层及其员工与一般证券从业人员的差异,在有效防范利益输送和风控建设下,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五是进一步放松对举债经营的限制,将负债期限从原先的不超过12个月提高至36个月,与此同时将负债余额从不超过注册资本或实缴出资总额的30%增大至100%。

  六是进一步明确管理团队的跟投机制,区分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管理层以及业务人员各自的跟投制度。

  七是允许券商直投适度参与收益承诺。在部分项目上引入“优先劣后”的概念,通过劣后的方式既为产品增信,也能利用杠杆提高收益。

  八是适度放开“保荐+直投”的限制。在证券公司内控完善、信息隔离的前提下,逐步放开“保荐+直投”的严格限制及人员的物理隔离,以完善证券公司业务链。

  多名券商直投人士表示,扩大合格投资者范围是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最大亮点。某上市券商直投执行董事告诉记者,受多重因素推动,去年底以来国内PE行业进入调整期,PE融资难度明显加大。如果将募资对象门槛从1000万的机构投资者降低至100万的个人投资者,无疑是巨大利好。此前,券商营业部的许多大中户纷纷对直投基金表示浓厚兴趣,但由于门槛过高只能“望洋兴叹”。若正式成行将有助于券商直投基金做大规模,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此外,扩大直投业务范围也为业界热议。券商直投人士指出,从深创投参与欧菲光的定向增发获得丰厚收益的经典案例来看,在IPO暂缓的背景下,直投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具备投资机会。此外,在资产管理混业的大趋势下,将直投基金范围拓宽至债权、其他财产权利等,有助于券商直投业务向“融资服务链”的前端延伸,成为构建券商核心客户业务体系的“入口”。⊙记者 王晓宇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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