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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万元买炒股软件 推荐股票连跌三月

2013年09月02日 15:4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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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证监会曾明令禁止各种形式的网络荐股诈骗,并且对这种诈骗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然而,眼下股市低迷,许多股民投资被套,很多人想要尽快挽回损失,正是利用了股民这样的心理,从事荐股诈骗的不法分子绞尽脑汁,变换手法,如今又卷土重来,而这一次他们选择的方式更加让人防不胜防。

  花费一万余元购买炒股软件 推荐股票连跌三个月

  记者接到黑龙江刘女士的投诉,她在今年5月份加入了一个QQ群,在这个QQ群里,群主经常会发布一些股票信息,并且承诺提供股票买卖点服务,但是在群里并不会明确告诉你具体的买卖点信息,只是推荐一些个股。如果想要知道具体的买卖点,就要加入会员,价格是19800。对方还承诺,每周的收益最高能达到20%。

  刘女士开始的时候还将信将疑,但是在群里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群里推荐的股票真的出现了大涨,于是就决定加入,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刘女士以14000元的价格加入了会员,交款之后就收到了一张传真,对方署名是“河南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传真是一个购买合同,上面写着,刘女士花费14000元购买了一个款炒股软件。然而,这一切只是一个幌子,刘女士交钱之后便开始收到短信,上面明确写着,哪支股票会涨,应该在什么时候,什么点位购买,然后在什么时候卖出,而软件刘女士却一次都没有使用过。

  刘女士本想着,花了这么多钱得到的信息,应该可以帮助自己尽快解套。可没想到的是,这才是噩梦的开始。付费成为会员以后,对方给刘女士寄来了一个盒子,里面有一张光盘。安装了光盘里的软件后,刘女士按照软件的提示买了一支股票,但这只股票却几乎连跌了三个月。当刘女士要求退款时,对方拒绝了。

  刘女士说,自己是个新手,对股票了解的不多,如果是老股民的话,一定不会像自己一样上当受骗,然而如今对方不肯退款,连一开始负责跟他们沟通的客服也已经联系不上了。

  诈骗分子“放长线钓大鱼” 被套股民损失惨重

  和刘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很多人,记者采访了其中一位正在准备报案材料的李先生,李先生在山东济南,他也是被这家河南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员忽悠,损失了1万元购买所谓的软件。

  李先生说,QQ群里提供的股票信息很准确,甚至还有一些股票出现涨停板的情况,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自己才会上当受骗。

  不过,李先生说,自己其实在QQ群里观察了很久,也做过很多调查,询问了群里的很多人,可是这些诈骗分子非常有耐心,他们可以等你半年,1年,甚至是2年,就等你主动上套,更可怕的是,原来群里的成员,大部分都是这家公司找来的“托儿”。

  股民一旦交钱之后,就会立刻被删除出QQ群,之后便一直用短信保持联络。而表面上购买的所谓软件,也根本是三无产品,比起正规的炒股软件,这款软件对股民来说,根本没有用。

  李先生受骗之后,又发现了很多和他一样受害的股民,于是李先生开始仔细调查这家名叫河南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他发现以“鑫之成”的名义开通的QQ群多达几十个,而QQ群建立的时间是2004年,也就是说这样的群已经存在了9年的时间,被骗的人数可能根本无从计算。

  除了刘女士和李先生,因为轻信荐股信息而遭受损失的股民还有很多,李先生说,很多股民并不只是损失这一万多元的会员费,而是听信了选股信息之后买卖股票,损失惨重。据李先生介绍,对方推荐的股票都是他们准备要跳的股票,将消费者套牢以后,他们就撤出。

  李先生目前正在统计受害人数,并且将收集的相关信息统一整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了不影响李先生的维权进度,记者并没有直接联系这家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而是试图加入导致刘小姐以及李先生受害的QQ群,但是对方警惕性非常高,并没有通过记者的申请。

  律师称诈骗分子或构成六项犯罪 股民须有防范意识

  对于这帮诈骗团伙是如何获利的,经济之声评论员蔡军解释到,诈骗团伙的获益途径有两条,一是靠收取会员费,二是做短线,防范宣传,吸引股民上钩,把股民都套牢。

  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胡钢律师认为,本案涉嫌构成六大罪名,第一是非法经营罪;第二是泄漏信息内幕交易罪;第三是编造、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罪;第四是操纵证券市场罪;第五是非法集资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六是涉嫌构成诈骗罪。

  据胡钢律师介绍,经初步查证,河南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中,没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而采取荐股软件的这种方式获益且没有证券投资咨询资质的,就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按照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非法经营额达到30万元,或违法所得达到5万元就可以进行刑事立案。

  股民应该如何分辨或者如果警惕荐股诈骗呢?蔡军认为,首先,必须要正规,第二,必须要有理有据,第三,股民还要有风险自负的意识。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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