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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因信披违法遭515名股民索赔7000余万

2013年09月24日 07:4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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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照明(000541)昨日公告已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诉讼资料,515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其发起索赔诉讼,索赔金额高达7342万元人民币及8.1899万元港币。该案股民维权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告诉扬子晚报记者,目前该案开庭时间还未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应抓紧起诉。

  2013年3月7日,曾有“现金奶牛”之称的上市公司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关决定对佛山照明、董事长钟信才及其他6名责任高管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之后,不少股民委托律师起诉佛山照明,要求赔偿损失。昨天,佛山照明终于发布公告,称515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证券维权律师臧小丽告诉记者,依照有关法规,受损的投资者有权主张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即至2015年3月7日止。现在索赔才刚刚开始了半年,起诉股民已超过500人,预计以后还有更多的投资者加入索赔大军。而佛山照明201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佛山照明的股东总数超过15万户。

  作为佛山照明索赔案的股民代理律师,臧小丽还曾于今年4月、7月分两批向广州中院启动索赔诉讼。截止到目前,原告律师尚未收到法院方面的开庭通知和开庭安排,而被告方佛山照明也公告表示“515件索赔案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开始审理。”因此,正式开庭时间目前还未定。臧小丽律师代理的第三批索赔股民将会在9月底、10月初向法院递交材料。资料尚未准备齐全的投资者请抓紧准备。

  臧小丽律师认为,有望获赔的佛山照明投资者是:在2010年7月15日到2012年7月6日之间买入过佛山照明A股或粤照明B股股票,并且在2012年7月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扬子晚报记者 陈春林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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