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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马股份全面收购大股东房地产业务

2013年09月25日 16:37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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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迪马股份发布定增购买大股东资产及配套融资方案,拟发行11.79亿股股份购买大股东东银控股等三家公司旗下的四家房地产公司,交易总价41.52亿元。同时,迪马股份拟以不低于3.17元/股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配套融资不超过13.83亿元,用于同原江北鸿恩寺三期、五期、武汉锦悦和补充流动资金。

  定增方案显示,迪马股份向东银控股非公开发行868,695,439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原地产75%股权、国展地产100%股权、深圳鑫润51%股权、以及东银品筑49%股权;向华西集团非公开发行222,635,260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原地产25%股权;向华西同诚非公开发行88,367,991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鑫润49%股权。收购完成后,迪马股份将拥有同原地产、国展地产、深圳鑫润和东银品筑100%股权。

  对标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则凸显了大股东的诚意。2013年7月31日,经审计的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合计22.35亿元,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41.53亿元,采用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值为45.02亿元。大股东选择较低的估值价格,实际上是对流通股东的让利。

  同时,重组还将彻底解决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同业竞争问题,迪马股份也将成为大股东旗下唯一的房地产业务上市平台。

  2012年,迪马股份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35亿元,同比增长188.4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9.31%。2013年中报显示,迪马股份的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11.61亿元,同比增长24.54%。而本次交易完成后,迪马股份可开发土地面积将增加约190万平方米。

  迪马股份这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房地产项目主要属于刚需住房及“首置首改”项目,符合国家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的政策导向。

  对于盈利前景,大股东似乎底气更足。东银控股承诺标的资产2013年、2014年、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9.07亿元,如果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东银控股将进行补偿。  ■本报记者 李金明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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