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持牌代表移动电话接收交易指示未作记录遭罚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香港证监会网站消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大华继显)持牌代表罗均明(男)未有为通过移动电话接收的交易指示作出及备存妥善纪录,向其作出谴责及施加罚款50000元。
该项纪律处分行动源自证监会对罗于2011年9月2日在大华继显处理的客户交易指示所作出的调查。证监会发现罗曾经通过其移动电话接收一名客户买入23000000股中科光电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指示。罗未有就其客户的交易指示作出任何纪录,违反了《操守准则》。
根据《操守准则》就所有交易指示(尤其是通过移动电话发出的交易指示)作出及备存妥善纪录的责任,并不是技术性或琐碎的事宜。本个案显示,当出现违反这项责任的情况时,证监会会采取行动确保责任得以履行。(中新网证券频道)
【编辑:黄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