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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发现中银绒业存造假事项

2013年09月27日 19:56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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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中银绒业涉嫌财务造假一事,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经多方核查,未发现中银绒业存在造假事项。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2013年9月12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中银绒业骗局》等多篇报道,质疑中银绒业存在虚构内外销业务及虚增存货等问题。9月23日,网络媒体大量报道严义明律师已向证监会实名举报中银绒业。

  针对上述质疑,9月12日中银绒业股票停牌。宁夏证监局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媒体质疑事项进行核查。9月19日,中银绒业发布澄清公告,并公告了上述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媒体所述的中银绒业内外销业务真实,存货真实存在,现金流量反映中银绒业行业特点及经营现状。

  宁夏证监局审阅了相关报告,并对中银绒业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宁夏证监局调取了有关购销合同、运输合同、明细账、发票、出入库单、收付款凭证等单据,抽盘了其部分存货,将其外销业务有关数据与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中的数据进行了比对,并对部分交易相关方进行了实地走访。

  经检查,未发现中银绒业与雪晶绒业、忠兴绒业、成丰工贸、国斌绒业、俊峰绒业5家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虚构交易、虚增收入行为;未发现中银绒业与东胜国际、中国数码、群泰国际之间的外销业务存在虚增收入、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未发现中银绒业存在虚增存货的行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证监会高度关注媒体有关上市公司的报道,对有明确线索的媒体质疑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媒体质疑,沪深交易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对股票作停牌处理,并要求公司及时自查、及时澄清,也可要求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证监局将根据上市公司自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核查措施。

  (付长超)

【编辑:贾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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